針對外界質疑如果沒有先修正黨章中「黨政合一」條款,馬英九總統請辭國民黨主席將有法律爭議,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今(4)日表示,目前黨章僅規定「黨政合一」的自動任免程序,並未明文排除若黨主席主動辭職的例外狀態,因此,馬請辭黨主席並不需要修改黨章,直接依照同條文中「主席缺位」的程序辦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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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以信表示,去年11月10日國民黨全代會通過新增黨章第17條規定:「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他說,當時制定此條黨章立意良善,是為「黨政合一」所設計的自動機制,以避免政黨在執政期間,由於總統與黨主席不同人,所必然增加的內部協調成本,甚至是兩者不同步,或不同方向時所產生摩擦扞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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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陳以信也指出,依據黨章第17條規定:「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並於三個月內按第一項規定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雖然外界或有批評馬英九當初修改黨章時「存有私心」,陳以信則認為並非如此,當時修改黨章,係因馬英九擔任總統後,曾2度參選黨主席,競選過程花費不少時間與資源,深覺沒有此必要,才進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