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0)日在政務會談中聽取經濟部「離島電動機車補助現況與推動規劃」後指示,將以4年汰換85%離島租賃燃油機車為目標,讓電動機車未來成為離島遊客及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

江宜樺指出,希望在包括經濟部主導的全國性購車補助、環保署主導的離島購車加碼補助及交通部主導的租車費用補助等政府資源的帶動下,電動機車未來可以成為離島遊客及居民的主要交通工具,落實節能減碳、無汙染觀光低碳島政策目的。請經濟部、環保署及交通部依此次決議,修正納入行政院今年5月29日核定的「智慧電動車輛發展策略與行動方案」辦理。

江宜樺進一步指出,國內發展電動機車符合節能減碳的全球趨勢,政府已初步建立電動機車產業基礎,過去3年推廣於澎湖地區使用,達到每3輛新購機車即有1輛,未來電動機車將以離島旅遊為主要推動方向,運用離島封閉場域特性,發展可行的商業營運模式,將國產電動機車導入旅遊租賃市場,有助於未來擴大推廣於台灣本島及海外市場。

此外,有關氫燃料電池電動機車發展部分,江宜樺請經濟部及科技部持續研析並關注產業未來發展動向,適時給予必要協助。

經濟部指出,台灣離島包括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小琉球等,具多樣化觀光特色,如能結合電動機車發展低碳觀光旅遊,將可建立離島永續發展特色,並活絡當地經濟、提升居民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