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由台大教授高成炎領銜所提全國性核四公投提案,行政院公投審議委員會今(22)天開會討論,認為提案主文「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無法清楚讓民眾知道提案人真意,顯然有矛盾、不清楚之處,因此不符公投法規定,予以駁回。

公審會主委朱新民於會後記者會表示,此提案因不符合公投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提案內容相互矛盾或顯有錯誤,致不能瞭解其提案真意者」,予以駁回。21位公審會委員中有14位出席,符合規定的過半人數。扣除會議主席外,13位委員皆投票同意駁回。

朱新民指出,高成炎領銜所提公投提案主文「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進行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很容易讓人覺得要去同意,但是,理由書裡面卻提到核四造成的汙染及風險,「不能很清楚讓民眾知道,你是要讓人支持還是否決你的提案,這會造成投票人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顯然有矛盾、不清楚之處。」

朱新民表示,會議過程當中有很多論點被提出,有委員認為,「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只是核電工程中的一個作業步驟而已,此工程技術是否符合公投法的「重大政策」,事實上大家對這有些充分討論。

他說,但是考慮到提案人這麼努力連署,因此,儘管在重大政策認定上有所瑕疵,還是認作是一個重大政策意涵的延伸,沒有否定。

另外,朱新民轉述有委員認為,政府已經做出「核四封存」的政策宣示,就不存在「裝填燃料棒試運轉」的執行面問題,而公投案的複決標也不存在。「一個不存在的事情,你去進行複決,似乎是件沒有意義的事情,甚至有浪費公帑之嫌。」朱說,但公審會還是沒有用這種理由駁回。

朱新民強調,公審會完全是根據公投法賦予公審委員的權責,從法律層面進行討論,不受政治立場或高成炎等人的施壓。他也說,提案人未來還是可以採取行政訴願的程序。

(圖:中央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