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今(18)日頭版報導,教育部長吳思華宣布特招與免試分發順序會尊重地方,質疑教育部同意「先特後免」,有違法之虞。教育部對此回應,強調會遵循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先免試分發後特招考試的規定,但是正在研議對分發作業做一些技術性處理。言下之意,不會採「先特招考試」,但有採「先特招分發」的可能。

教育部昨日邀集各地首長召開全國教育會議,得出「維持特招、地方自主、縮短時程」3點結論。隔日《自由時報》大批吳思華同意特招與分發順序會「尊重地方」,是大開教育倒車,並有違12年國教精神,以及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採學科考試分發之特色招生,應於免試入學後辦理。」

教育部國教署高中職組組長李秀鳳表示,昨日會議討論到最後並沒有結論,她不曉得為何隔日會報導教育部同意先特後免。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寫得很明白,不可能會先考試特招再免試入學。她補充,但是今年度入學時程拖得太長需要改進,是與會者的共識,教育部未來會在分發作業上做一些技術性處理。

當追問是否就排除「先特後免」的方案,李秀鳳則表示,由於分發入學採用的「會考」並非教育法規定的「學科考試」,因此在分發作業上是否能夠有技術性的處理,教育部與地方各局處確實都在研議。

至於教育部長吳思華昨日會議上表示特招辦不辦及順序「尊重地方」,李秀鳳說,吳思華指的是在「分發作業」的過程上尊重,這些技術性問題,教育部也會整合地方意見,與專家、試務單位及相關各就學區一同研議。

此外,台北市政府也澄清,所謂北市版「先特後免」是指先進行「特色招生分發」,再辦理免試分發,以減少免試分發過程中缺額及二次分發的問題,縮短入學時程,無違法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