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今(7)日舉辦例行院會時,先由行政院長江宜樺率各部會首長針對高雄氣爆事件默哀1分鐘,但由於氣爆事件賠償涉及代位求償問題,中央和地方援引的法源有不同見解,行政院傾向引用《國家賠償法》,由高雄市府提出代位求償,但今天出席院會的高雄副市長劉世芳表示,傾向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出代位求償。不過,盡管中央、地方在氣爆事件後屢屢出現意見不和、隔空喊話的情況,但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表示,院會「氣氛沒有不好」。

另外,江宜樺今天也特別指出,高雄居民因石化產業而飽受生命安全和汙染的威脅,未來將協助高雄地區找到未來更有希望的產業,提供高雄地區就業機會。但實際做法為何?孫立群在院會後記者會表示,未能有定論。

孫立群解釋,代位求償可引用《國賠法》、《民法》312條、《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3種途徑,政院引用《國賠法》,是依據《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因為中油有依規定報給高雄市政府管線檢測維護計畫,但高雄市府說未收到,如果是這樣,高雄市政府就涉有疏失,可引用《國賠法》代位求償。

但劉世芳指出,高雄市府傾向於用《犯罪被害人保護法》提出代位求償。根據《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1條,「為保護因犯罪行為被害而死亡者之遺屬、受重傷者及性侵害犯罪行為被害人,以保障人民權益,促進社會安全,特制定本法。」

法務部次長吳陳鐶指出,以這2個法律請求國家賠償或補償的條件不同,受災民眾可自行提出要依據哪個法?但基於法律競合,只能擇其一進行求償,但無論如何,最後都是要看事實調查及法院認定,民眾再依據具體個案情況選擇。

江宜樺今天在聽取「0731高雄氣爆事件善後處理初步報告」後裁示,要求各部會持續配合善後工作。江揆表示,氣爆路線兩側居民的生活安全應優先處理,請警方做好治安維護、避免成為治安死角,而國防部將繼續協助受災戶清理及道路整理工作;對於高市需19億元善後經費,江指出,高市政府得依災防法規定,以年度救災經費支應,若有不足,中央會全力補助。

江宜樺表示,應檢討各地方專業管線、共同管道、地下箱涵管理,並參考國外經驗,研擬修訂地下工業管線規範的不周之處。江同時也提到,高雄為石化產業重鎮,高雄居民長期飽受環境汙染和生命安全的威脅,未來將協助高雄找到更有希望的產業,提供高雄地區就業機會。至於,何謂「更有希望的產業」?孫立群則說,「石化產業要外移還是要設專區,不可能在1個星期內就有答案。」江揆表明重視這個問題,高雄市民不應該繼續承受生命安全的威脅、生活品質的損失, 產業若留在當地的話要用什麼型態,到現在為止,還沒有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