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公民基金會與台灣野蠻心足生態協會今(5)日召開記者會,抗議萬達礦業在宜蘭山區的新開採案位於環境敏感區,此舉將會影響素有冰河時期活化石之稱的珍稀樹種「台灣山毛櫸」的生存。萬達鑛業的新開採案將於8月6日在環保署進行第2次環評初審會,環保團體痛批,「不管是保安林、水源區還是生態敏感區,採礦申請竟然都可以通行無阻,這是國土保安的最大漏洞。」

台灣山毛櫸,又名為台灣水青岡,是從冰河時期遺留至今的樹種,樹高可達20公尺以上,多生長在海拔1300至2000公尺的山陵線附近,因入秋可見成片美麗的金黃落葉而得名。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潘怡庭解釋,由於台灣山毛櫸結實率不高,就算有果實,他的發芽率都不高,所以在1988年《文化資產保存法》公告將它認定為珍貴稀有的植物,目前珍稀植物只有5種。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這次的高雄發生氣爆案,其實是一次性把台灣發展了40年的石化業問題揭露開來,但是還有很多的問題被遮蔽住,「礦業剛好是台灣一個沒有被揭露的黑洞」。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法務專員李墨堂表示,日前前往該處礦場參與現勘,現場看到了令人震驚的事情;他解釋,「法律規定同時裸露的面積是不得超過2公頃」,但是就單一個礦場來看就已經超過2公頃,更別提該處同時有6、7個礦場。他也指出,這些裸露出來的樹木就垂掛在外面,「大雨一來,風一吹,就有可能整個崩塌下來。」

李墨堂也質疑,環評規定工程結束後必須要做植被的復育,且必須達到當初植被覆蓋率的70.8%才合格,但萬達礦業這樣一個3年沒進行開採的礦場,到現在還是寸草不生,完全沒有植物的一個狀況;詢問礦場的人,為什麼不復育?礦場的人竟回答「因為未來可能還會要開挖,所以就不需要做復育」,李墨堂表示,「這是一個荒謬的言論」。

潘怡庭質疑,林務局說2012年底要公佈保護區的範圍,到現在卻還遲遲不公布,它不公布也就讓開發單位有理由說,「因為林務局還沒公佈,所以我們現在就來申請開挖」這件事情。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質疑,「為什麼國家的環境敏感區,可以允許採礦?」他進一步表示,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說得很清楚,森林區可以有林業用地,但不能有礦業用地;現在萬達這個區域就是森林區,所以它不可以有礦業用地,照理講它不可以開發,要不然就變更。

呂翊齊表示,在第一次環評時,環評委員質疑說,去年10月全國區域計劃中,這一整片的國有林班地,都屬於「第一級環境敏感地」,法條上寫「除公用設施外,應避免開發使用。」但營建署的回函是,「因本案不涉及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和使用地編定變更,所以不受前開土地使用指導原則所限。」

針對此狀況,呂翊齊解釋,《森林法》第9條規定:「於森林內進行採礦及土石採取,應報請主管機關(林務局)同意」,這整條等於給了林業用地裡面採礦的許可權,這就是所有的根源;因為這樣的根源,營建署在《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裡面,把森林區的林業用地可容許使用項目,放入土石和礦石開採。他痛批,「森林都被挖光了,還叫林地嗎?」,森林法和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搭起來之後,導致了採礦不受國土計劃管制;呂呼籲,林務局應立即修正森林法第9條,取消林地採礦許可權。

地球公民基金會最後也提出四大訴求,分別為:生態敏感地、保安林、水源區等環境敏感地區不得採礦;林務局應立即依法公告山毛櫸自然寶護區;林務局與營建署儘速修正相關法令,使礦業開採進入國土計劃管制程序;政府應建立完整監督機制,確保採礦業者落實復育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