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9合1選舉將到來,多個民間團體今(16)日呼籲,立法推動觀選制、修正選罷法,讓小黨、獨立參選人都能公平推薦監票員,並建立「公民監票員」制度。台灣選舉自由觀察協會理事長陳建甫說,在投票所內監票的內監人員工作一天就要給1700元薪資,像民進黨沒有那麼多資源,有些地方根本派不出監票人員。只要每個投票所有1名自己推派的監票人員,1萬3000名監票人員就可以改變台灣的地方自治,也可以改變整個地方文化。

台灣選舉自由觀察協會、台灣和平草根聯盟、台灣教授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等團體今天上午在中選會前舉行記者會要求,推動觀選制度實質立法、修正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讓候選人有公平推薦監票員機會、建立公民監票員制度。

根據選罷法第59條第3項第1款規定,「立法委員、直轄市長及縣(市)長選舉,僅由推薦候選人且其最近一次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五以上之政黨,於各投票所推薦監察員一人」。

監票者聯盟發起人黃聖峰呼籲,立法院應儘速修正選罷法規定,要求在推薦監票員方面,賦予無黨籍候選人和政黨推薦人相同的權利,保障無黨籍身分參選的直轄市長、縣(市)長候選人有資格推薦監票員進行全程監票工作;同時推動觀選制度的立法,並修法增列於政黨推薦監票員之外的「公民監票員」制度,保障憲法賦予公民的參政權。

黃聖峰表示,依照現行法規,只有在候選人推薦的監票員人數不足2人時,公民才有機會擔任監票員,而選委會能遴選的公民又限定於「各機關(構)、團體、學校人員」、「大專院校成年學生」以及判斷標準不明的「地方公正人士」,使一般公民擔任監票員的機會被進一步壓縮。

為此,黃聖峰表示,他們已經於7/2正式發函給各大政黨,希望和有資格推薦監票員的政黨合作,但目前為止只有民進黨同意提供名額,國民黨和台聯則仍無回應,而親民黨更是直接拒絕,他希望這些政黨能儘快回應民意。

無黨籍台北市長參選人馮光遠說,他去年參與過「憲法133」罷免立委活動,很清楚中選會會使出哪些步數;而他作為獨立參選人,該繳的費用都繳了,為了維持選舉公正公平,為什麼他們不能派人去監票?

陳建甫說,他不擔心選務人員造假,有一次他們去台北市大安區觀選,一進去之後就覺得氣氛不對,「因為有外面的人進來了」,會有當地人士、閒雜人等來看看誰還沒投票,然後打電話去催票;如果民進黨等政黨不重視,那即便到了2016,地方勢力還是無法改變。

陳建甫表示,在投票所內監票的內監人員工作一天就要給他1700元薪資,像民進黨沒有那麼多資源,有些地方根本派不出監票人員。只要每個投票所有1名自己推派的監票人員,1萬3000名監票人員就可以改變台灣的地方自治,也可以改變整個地方文化。

陳建甫也以各國情形為例,像蒙古開票時都有全程錄影,並在場外架設電視提供轉播;為了要一次選出1萬多個公職人員,菲律賓還採用電子計票;柬埔寨開票時會把有爭議的投票所地點用GIS標示,30分鐘內其他監票員就可以增派到現場;韓國也有強大的選委會,但反觀台灣的中選會,不但只是內政部下面一個小部門,主委張博雅還越來越把它推往「行政」,而不是獨立的選務機關。

剛從印尼觀選回國的台灣選舉自由觀察協會秘書長洪耀南表示,各國選舉都有設觀察員與監票員,但台灣的監票員卻是以政黨而不是候選人為主;像馬來西亞與印尼,觀察員都可以進去試試投票用的墨水是否可以洗得掉,但台灣很不幸只有政黨可有監票員,且僅限於國會選舉超過基本門檻的政黨,這些法令都需要徹底修改。

過去曾以綠黨參選人參選過議員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激動地說,如果有一個青年想要從政,按照現行法規,還要繳交20萬保證金,這樣根本不符合憲法近用權;甚至還有中選會委員說出「連20萬都拿不出來,幹嘛還要選?」這種話。他質疑,小黨跟獨立參選人才比大黨更需要去監票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