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統長基公司去年因黑心混油事件,遭衛生福利部罰款18億5千萬元,不過,因大統提出行政訴願,衛福部訴願委員會今(10)日證實,由於大統負責人高振利已被彰化地方法院作出刑事裁罰,基於「一罪不兩罰」原則,衛福部已決定撤銷對大統的罰款。

大統出售的油品去年遭查出摻有銅葉綠素,並用便宜油品充當高價油賣出,因此衛福部估算大統混油的時間,乘以產量和售價,算出不法所得18億5千萬元,大統因不服裁決,向衛福部提出訴願,衛福部日前也決定撤銷罰款。

衛福部訴願委員會執行秘書高宗賢表示,大統在去年11月就向衛福部提出行政訴願,要求撤銷罰款,期間也多次補件至今年1月,衛福部則在4、5、6月召開專家會議,由法界、醫界等專家進行討論,最後才決定基於《行政罰法》第26條,「一行為同時觸犯刑事法律及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規定者,依刑事法律處罰之」,也就是一罪不兩罰的原則,在刑事已處罰大統的情況下,行政部門就撤銷處分。

高宗賢強調,這項決定只是依法行事,但若大統之後針對刑事判決提出上訴後又獲勝的話,彰化縣衛生局仍可再依法重提處分,向大統要求18億5千萬的罰款。

不過,大統公司因旗下的94種產品都有黑心混油情況,彰化地院依詐欺等罪嫌,判高振利有期徒刑16年、罰款5千萬,原本衛福部盼重罰黑心廠商,因此開罰的18億5千萬元與刑事判決差異頗大,現在衛福部撤銷罰款,恐讓政府打擊黑心食品廠商的決心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