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日通過監委馬以工等人提出的謝姓空軍女童命案調查報告,並於今(10)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調查報告對於江國慶枉死案有進一步發現,除了查到空軍副總司令陳肇敏在審判時曾下達8張紙條外;對於是否傳訊空軍反情報隊上校柯仲慶等人有無涉及對江國慶刑求,還發現這個要求,層層上報後,遭陳肇敏嚴厲駁回。

1997年4月12日江國慶涉及謝姓女童案遭發回更審,期間,5/4,許榮洲因案被捕,隔日自白曾犯下謝姓女童案。監委楊美鈴表示,按照地方法院審理慣例,如果出現了另一個嫌疑犯時,通常法院都會暫停審理,釐清關連後才會續審;監委調查,也發現2位公訴軍事審查官確實都提到,是否先停止審理江國慶案,等許榮洲案件釐清後再審理。但整個審理程序還是照走下去,沒有停止。

對於軍事審判長呂德義為何不願停審,他接受監院約詢時表示,許榮洲的卷證,他自己都沒有看過;軍法室主任曹嘉生認為,許榮洲的證詞反覆,所以不用去查。

呂德義還向監委表示,獨立審判是不存在的。他說,「因為長官已經認為沒有必要,在那個環境之下,我們軍人服從性比較高,他認為不用查就沒查了。所以獨立審判實質上在當時是不存在的,每次開完庭都會問,也提供意見,事實上沒有獨立審判,因為他的意見我不能不聽,例如我傳證人或對外行文都要曹嘉生決行,為了遷就現實只好如此」。

軍事審判法雖然規定獨立審判,但連傳喚證人、勘驗證據,軍法官呂德義也表示,都得上級同意,公文要發出去前,得以作戰司令部的名義,由軍法室主任批發。

當時江國慶律師有要求傳喚柯仲慶來證明江國慶遭到刑求,但軍法官都沒有傳。對此,呂德義表示,「好像軍法處說用行文的就好」。他還說,「他們可以理解長官不願得罪政戰部,所以就發個文過去問有無刑求即可。」

但軍事檢察官何偉明接受監院約談時則爆料指出,他與審判長呂德義中校閒聊時以調侃語氣主動質疑審判長為何不敢傳訊柯仲慶上校到庭?豈知呂德義竟回稱,「上頭不准」。他進一步詢問,誰不准?其答稱,「楊處長」。呂德義進一步透露,他本想傳訊柯仲慶上校到庭,但經曹嘉生上校告知楊處長,並轉請示時任副總司令的陳肇敏中將後,被陳肇敏嚴厲否決,並當場訓斥楊處長,致楊處長顏面無光轉告誡曹主任不得傳訊柯宗慶上校。

陳肇敏到底涉入此案多深,有無違法,監委馬以工等人不願意進一步評論。但馬以工表示,他們查案時發現,有陳肇敏5月15日下的8張2塊豆腐大小的條子,證實陳肇敏當時是知道許榮洲的自白內容與謝姓女童命案有關的。

其中一張陳肇敏的字條寫著「許兵於軍法單位審訊時,曾自白夥同他人涉及作戰部女童命案,謹經軍法單位查證及調查與測謊與醫院檢查其精神狀態,若證實許兵為精神異常,突發性之舉措,各級幹部將防不勝防。」

馬以工表示,陳肇敏已經知道許榮洲的自白,隨後又約了政三的人協調,「脫不了干涉的嫌疑」。而軍方偵辦許榮洲自白過程時,一開始如火如荼的審理,但到了中間以後,就突然停止了,也啟人疑竇。

對於軍方會這樣干預的作法,監委沈美真強烈質疑,他們判斷軍方是擔心「一案兩破」,引發重大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