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修著作權法引起音樂界極大反彈,知名音樂人陳樂融、方文山、嚴云農等人今(9)日下午在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公聽會上,針對修法內容接連開砲,他們認為著作權法原本就已經不夠完備了,現在修法反而弄出更多模糊空間,讓創作人權利受損,要求暫停修法。陳樂融更沈痛地表示,流行音樂產業是行政院核定的旗艦文創產業,希望智財局多替創作人想想,不要變成「智慧共產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於今日下午舉辦「第5次著作權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前4次公聽會都只有200人參加,今天卻有約350人出席,把整個會場擠爆,連走廊都擠滿了人。知名音樂詞曲創作者陳樂融、陳建寧、方文山、嚴云農等人也都出席,針對未明確定義「擴大教育目的的合理使用範圍」、非營利目的使用音樂免取得授權、背景音樂可被無限制合理使用、嘲諷仿作無須原創同意即可改作並發表等修法爭議,他們接連發言炮轟智財局。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董事長陳樂融說,現在詞曲創作者寫一首歌連22k都賺不到,拿到預付版稅比20年前低,連他們最大的著作權組織MUST,去年總收入只有2.3億新台幣,但香港地區同類協會CASH卻賺了2億港幣,是台灣3.3倍。

陳樂融質疑,產官學對於合理使用有著「貪婪的欲望」,政府有龐大預算經費,為什麼卻不斷放寬著作合理使用範疇,想要免費使用著作人的音樂?智財局為何讓著作權人自己去打仗,再去給法院審裡,最後再做出對著作人不利的判決?

陳樂融表示,流行音樂產業是行政院核定的臺灣文創六大旗艦產業之首,希望經濟部智財局不要成為「智慧共產局」,且把經濟利益變成免費,也不符合經濟部思維。陳最後強調,「音樂人不想跟政府對立,請政府不要跟音樂人還有版權界對立」。

知名音樂人丁曉雯則舉例指出,許多「義唱演唱會」都沒有向觀眾收費,但主辦單位的場地、設備、人力都要付錢,「為什麼只有音樂播出不用付錢?」;丁認為即便沒有收錢,但對主辦單位有營造形象、宣傳的目的,說這個不是「有價」、「非營利目的」,很難說服人。

F.I.R樂團製作人陳建寧更開玩笑地說,「除了金曲獎,很少看到那麼多音樂人一起出現」,引發全場大笑,但他隨即嚴肅地說,之前金曲奬是參加喜事,但今天好像是來參加音樂界的「喪事」,他內心五味雜陳。這次修法不但沒有釐清爭議,反而創造更多模糊面,像是「偶然入鏡」合理使用範圍並沒有說清楚,「多少刻意是假偶然之名」,而創作者看到自己的作品被「詼諧仿作」、KUSO其實都很痛苦,為什麼還要授權給改作者?

陳建寧說,他自己私下開創作教室教導很多學生,但現在寫一首歌收入真的太低,他都很猶豫「到底還要不要把小孩拉入行?」。而因為被陳建寧點名而發言的方文山則說,智財局對所有音樂人最好回應方式就是暫停修法。

替許多知名歌手寫詞的嚴云農說,他不知為何創作人今天和利用人、智財局之間會站在對立的立場;創作權利被剝奪最嚴重的情形其實在中國,有人跟他說他替蔡依林寫詞的「大藝術家」在中國很紅,但他只能回「關我什麼事情,我一毛都收不到」;嚴呼籲智財局應該協助他們「把餅做大」,再來要求要合理使用,「這樣大家的心情會好一點。」

面對許多音樂人、唱片公司代表接連炮轟,智財局局長王美花回應,修著作權法的事情已經研議很久了,絕對不是現在才提出。智財局需要修法訂定明確規則,不然都由法官來認定的話會有很多模糊空間。對於非營利目的使用的討論,他們還需要去思考條文對不對,而各界提供給智財局的例子,其實他們「內部都有很激烈地在討論」。

王美花也強調,著作權法規定涉及層面廣泛,十分複雜,許多人對修法草案的理解也並非完全正確,各界應該要理性看待。

知名音樂人陳樂融在會中發言,痛批智財局修法讓創作人權利受損,應該要暫停修法。圖2之1:林雨佑/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