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認為中藥藥性溫和,療效較西藥緩慢,但不肖業者為求速效,非法添加西藥,民眾若長期服用恐怕傷身又破財。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揭露非法藥物的真面目。而市面上標示產地為「中國」的藥物,高達8成以上檢出混摻情況,吃了可能還會頭暈、視力模糊、甚至昏迷休克等,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可不慎。

食藥署指出,檢驗結果顯示,2010年至2013年年間,政府機關送檢共5125件檢體中,檢出超過1/5含有西藥成分,這些非法藥物有91.7%來自國術館、青草店、流動攤販。其中,基隆一名50多歲男子因咳嗽到國術館買藥,吃後臉、腳腫脹,經衛生局檢驗發現,中藥竟摻有類固醇、抗組織胺、鎮咳劑等9種西藥。

經過統計,添入的西藥中,以壯陽藥為大宗(佔28.8%),止痛劑次之(佔25%),其中還有部份藥物含有中樞神經興奮劑、利尿劑、類固醇等。而且,在市面上標示產地為「中國」的藥物,竟有高達8成以上檢出混摻情況,多是以非法走私、散裝等方式流入台灣。

食藥署研究檢驗組組長陳惠芳表示,混摻藥物可能導致頭暈、視力模糊、血壓下降,甚至身體腫脹等副作用;若是心血管疾病患者,在服用硝化甘油等藥物的同時,吃了含威而鋼成分的藥物,就有昏迷、休克的風險。

藥事法規定,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輸入的業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最高1千萬元,而擅自販賣、供應者,處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罰金5百萬元。食藥署提醒,因流動攤販、密醫、不肖國術館業者多、稽查不易,導致市面上流通許多不法藥物,民眾不可不防範。

陳惠芳呼籲,合法藥物廠商須向衛生署申請藥品查驗登記獲核可,並發給「藥品許可證」後,始得於國內販售;民眾用藥有服用前、後兩種自救方式:服用前記得找合法醫院、醫師看診,勿擅自購買來源不明或標示不清的產品,服用後若感到身體不適,先洽合格醫師尋求建議,並向地方衛生局申請「消費者藥物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