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案,針對台灣省政府在停職期滿後還同意郭冠英回任省府外事秘書一案提出糾正。台灣省政府今(4)日回應,強調任用程序「合乎相關法規」,不會因此將郭冠英免職,而且先前遭銓敘部退回的退休申請案也會再遞件審核。

監察院昨天針對台灣省政府任用郭冠英案,提出糾正。銓敘部表示,若省府確定該任命違法,必須將郭冠英撤銷任命、免職,代表郭冠英的派令自始就不存在,也就無法順利領取退休金。

台灣省政府發言人、副秘書長簡俊淦對媒體表示,省府當初公告徵外事秘書一職,進行評分審查,最後決定任用條件符合、外事經驗豐富的郭冠英,而且銓敘部也核准任用,完全依照程序辦理,絕對沒有因人設事。

省府行政組長王奕興則透露,郭冠英退休案當初遭銓敘部退回,是因為當初在該申請案中將郭冠英於新聞局任職實習的半年時間列入年資,加上監院啟動調查,引起疑慮,所以才會暫時退回。在行文外交部查明後,確認這半年的實習年資不算,將會再遞案給銓敘部重新審查,屆時郭冠英的月退俸將會因此減少約500元。

銓敘部官員今天表示,如果省府認為郭冠英任用合法,「銓敘部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或道理不給他退休」。

簡俊淦指出,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法》,郭冠英今年上半年已滿65歲,7月16日就不會在省政府上班,省府也不會再付薪水,到時候都會依規定通知。

前行政院新聞局一等秘書郭冠英,因發表辱台言論遭撤職,停職期滿後回任省府外事秘書一職,但任職不滿半個月,即可屆齡退休領取高額月退,引發外界爭議。監察院3日通過糾正任用他的台灣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