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19)日質疑,公務員專案考績1次可記2大功,但要符合5項困難標準,例如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察舉不法等,但考試委員被提名人謝秀能擔任警局分局長、警察大學校長等職務的20年間,卻有22次被記2大功的經驗,原因除了維護選舉期間社會秩序有功外,還包含國際閱兵、正副總統就職典禮、花博、聽障奧運、陳雲林來台的秩序維護等,十分不合理。

立法院今天下午繼續審查考試委員人事同意權案,段宜康指出,根據《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考績可分為年度考績及專案考績,年度考績1年1次,專案考績卻能依情況1次記2大功或2大過,不但能加薪,還可以加獎金。

段宜康表示,根據施行細則的條件,符合專案考績記2大功的要求包含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施,經採行確有重大成效者;對主辦業務,提出重大革新具體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察舉不法,維護政府聲譽或權益,有卓越貢獻者;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重大變故之發生,或已發生而措置得宜,能予有效控制,免遭嚴重損害者;遇案情重大案件,不為利誘,不為勢劫,而秉持立場,為國家或機關增進榮譽,有具體事實者。條件都十分困難。

段宜康現場詢問被提名為考試委員的立法院秘書長周萬來,擔任公職36年是否曾被記2大功?周萬來則搖頭否認,段宜康說,連被稱為「議事規則活字典」的周萬來都沒被記2大功,但從2010年到2012年經詮敘部審核通過的專案考績中,3年內就有1109個人被記了2大功,其中警察就有899人,占了81%。

段宜康也直接點名考委被提名人謝秀能,強調他在擔任台北市警局分局長、警察大學校長等職務的20年間,就曾被記了2大功22次,平均每1年超過1次。段宜康抨擊,這20年間,台灣共有15次重大選舉,謝秀能每次選舉完都被記2大功,主因是維護選舉期間社會秩序有功。而他其他被記專案考績2大功的原因還包括國際閱兵、正副總統就職典禮、花博、聽障奧運、419群眾運動、陳雲林來台維護秩序有成效等。

針對謝秀能屢次被記2大功,段宜康怒斥,這些記功原因中,沒有一項是符合考績法的記功條件。他詢問考委被提名人馮正民,總統馬英九現在要提名一個在此制度得利多次的人,「你同意這個人選跟你一起被提名嗎?」對此,馮正民僅回應:「他可能是考量專業」。

對於馮正民提出的「專業考量」說法,段宜康直接詢問考委被提名人周玉山,周被提名的原因是第5項條件「學識豐富,有特殊著作或發明,或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究竟周玉山是滿足哪一項要求?周玉山則上前回應,他是國家文藝獎的得主。

段宜康說,周玉山符合學識豐富的要求,而同樣是依第5項條件被提名的楊雅惠,則是金管會的委員,也符合此項目,但謝秀能也是依第5項條件被提名,「你是滿足學識豐富,還是富有政治經驗?」

對此,謝秀能表示,他是兩者兼具,但隨即遭到段宜康反駁,「你當警察當到政治經驗豐富?你有特殊著作嗎?」段又大聲痛罵,馬總統提名謝秀能,就是羞辱了考詮制度、考績制度,他感到非常悲哀。而站在發言台的謝秀能、馮正民、周玉山1個字也不敢說,只能安靜的走回座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