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今(13)天到國道抗議交通部及遠通電收未正視他們的工作權,對此,高公局下午表示,有關收費員過度擔心遠通公司不履行「薪資保障」,也就是5年內收費員在新職位的薪資不會低於收費員薪資,不足的部份由遠通補足,高公局強調,只要發生遠通不履行「薪資保障」,查證屬實,高公局會「先墊付予收費員後,再由給付遠通公司之相關費用中扣回」;若遠通公司不改善,將依約按日處以5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

收費員們所搭乘的遊覽車、計程車於上午11點開始陸續從中山北路晶華酒店前開上國道,在12點左右,近400名收費員集結在林口A南下路口匝道上,要求由國家安置收費員,在交通部長葉匡時最後決定與收費員擇日協商下,收費員才撤離國道。

高公局表示,為了保障收費員的薪資,若遠通未照合約補足,高公局會先墊付,再直接從付給遠通的相關費用(例如委辦服務費)中扣回,也會對遠通開罰。另外,為解除收費員對轉置後遭不公平對待之疑慮,高公局會將現有之關懷專案會議提升為收費員轉置申訴處理小組,專案受理並處理任何收費員之申訴。並請勞動部指派代表或推薦勞工學者專家參與相關會議處理未來可能的爭議案件。

高公局強調,遠通公司若屆期未依契約規定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該局會依契約處理,並監督遠通公司落實契約承諾的5大保障。若有違契約規定,將依契約啟動處罰機制,絕不會輕易縱容遠通公司違約。

不過,高公局也說,收費員因為計程收費須進行工作轉置,雖然收費員是屬政府1年1聘的僱用人員,僱用契約中已明訂ETC計程收費後即終止僱用,其終止僱用即應自行覓職,政府並無安置義務。但政府仍協助收費員轉置工作,並要求遠通執行。

另外,遠通電收則表示,為協助收費員儘快找到新工作,除了持續更新釋出一般性職缺,另提供無學經歷要求職缺及高速公路服務區合計3大類共1085個職缺,供收費員選擇。目前遠通持續透過高公局網站更新「一般性職缺」,此類職缺中有超過4成是高中職以下或沒有學歷要求的職缺,也有62%的職缺是完全不需要相關工作經驗。

除了一般性職缺外,遠通電收也特別於網站以專區列出「無學經歷要求職缺」,目前241個沒有學經歷要求的職缺中,門市服務人員佔了51%,一般庶務、行政、客服類工作約佔16%,賣場補貨及餐飲服務人員約佔20%。而在地區分布方面,針對過去收費員反應南部職缺數較少的狀況,目前仍有南區職缺130個,佔比超過5成,職缺數足以提供有轉職意願之收費員做選擇。

為了提供收費員更加多元的轉職選擇管道,遠通也與高速公路服務區廠商合作,新增49個「國道服務區職缺」,經過媒合後,已有10位獲得新職錄取,鼓勵有意轉職之收費員踴躍參加媒合。

遠通電收指出,對於被精簡的947位收費員,除了5位收費員因工傷假尚未表達轉置意願外,其餘486位選擇領取補償金之收費員,遠通電收已於今年1月提供5個月之轉職補償金;456位選擇轉職的收費員,若轉職成功後希望再換工作,6個月內可選擇領取補償金,或者由遠通電收再次協助媒合。遠通電收統計,目前已有247位收費員完成轉職,剩下的209位收費員,則因要求由國家安置、從未回應遠通的面試媒合安排或個人其他想法而尚未完成轉職。

遠通電收說,民間企業的工作環境與過去收費站工作確實會有差異,呼籲有意轉職的收費員調整心情,勇於加入民間企業,早日回到職場展開新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