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監察院今(13)天公布的最新一期廉政專刊,法務部長羅瑩雪坐擁上億元資產。其中,存款加上有價證券與珠寶等其他資產,總額超過1億3千1百萬元。羅瑩雪下午召開記者會澄清,她說,這些資產都是先生在科技公司任職到退休後所累積而來的,並不是她個人資產;媒體問到中國深圳房產的問題,她則回應「因為房產無法信託,加上我國法律規定海外資產不必信託,才沒有信託。」

羅瑩雪下午4點半召開記者會,對於監察院今天所公布的首長財產進一步解釋。她說,今天有電視台對此詢問她,但她當下並沒有回答,是因為沒先取得先生的同意,所以沒有說明;她也說,隨後致電先生獲得同意後,才決定向大家公開。

她解釋,她的先生先後在IBM、台達電跟鴻海工作,最後在鴻海擔任副總及採購長後退休,這些資產都是先生公司發的薪水、股票累積而來的;而且,2011年她出任政務委員不久,先生就在同年5月退休,當時第1次的財產申報就是這些,資產與公務無關,歡迎大家去查證。

現場也有媒體詢問,這個議題其實是去年4月就已被媒體報導過,如今再被重提有何感想?她則回應說,當時她認為國家有那麼多重要事情,媒體沒必要針對沒任何跡象顯示該官員有不法的事情大作文章,所以才選擇不回應,但這次因為擔心被外界誤解、擴大解讀,乾脆出來說清楚。

至於中國深圳房產問題,她則回應「因為房產無法信託,加上我國的法律規定海外資產不必信託,才沒有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