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兵江國慶於1997年遭指控涉嫌姦殺謝姓女童,並被軍法判刑死刑槍決;特偵組在2011年重啟偵辦,調查後認定江國慶是遭刑求逼供冤死,真凶另有其人。國防部在同年賠償江家1億多元後,轉向涉嫌刑求取供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等6人各求償1474萬元。台北地院今(29)日下午宣判,判決陳肇敏等6人,共需賠償5955萬元。

謝姓女童一案在軍方錯殺江國慶、監察院糾正國防部後,由特偵組重啟案件偵辦,檢方認定真凶是另一名士兵許榮洲,雖然一審遭判18年徒刑,但二審改判無罪,當庭釋放,最高法院在今年3月認定全案缺乏直接證據,判決許榮洲無罪定讞,該案因此成為懸案。

軍方在2011年賠償江家1億多元後,認為當年偵辦江案的前國防部長陳肇敏(時任前空軍作戰部司令)、前軍法室主任曹嘉生、江案檢察官黃瑞鵬、反情報隊成員柯仲慶、何祖耀、李植仁(已歿,由繼承人承受)及鄧震環等7人,有重大過失應求償。

7人中涉案情節較輕的鄧震環,和軍方以280萬元達成和解,因此國防部沒有對鄧提告求償,對其餘6人各求償1474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今日下午宣判,陳肇敏、柯仲慶要各賠1474萬714元,曹嘉生、何祖耀各賠859萬8750元,而已過世的李植仁由2名子女繼承賠1289萬8125元,至於黃瑞鵬則因為司法官身分給予免責。

對此,代表國防部提告的北部軍事法院院長楊從健受訪時表示,尊重法官判決結果,雖然判決金額仍有部分落差,會在收到判決全文後,再討論是否要對此判決提出上訴。

另外,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則表示,對法官的判決給予高度肯定。不過在刑事責任追究部分,2012年高檢署將北檢第二次不起訴處分發回後,北檢至今1年半仍毫無動靜,高榮志希望北檢儘快偵查起訴陳肇敏等人,否則會有濫權不追訴的問題。

法官宣判後,記者試圖撥打陳肇敏電話,不過手機直接轉進語音信箱,家中電話也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