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福井地方法院日前裁定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不准重啟,日本關西電力公司今(27)日仍繼續接收大飯核電廠3號機組的20個新燃料體,並開始搬入廠區內。關西電力表示:「此次燃料運輸是製造完畢後的後續步驟,與判決及重啟無關」。

日本福井地方法院未接受關西電力公司的安全性主張,21日判決福井縣大飯町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不准重啟運轉。福井地院還指出,大飯核電廠的反應爐、冷卻機能、放射性物質阻隔等構造有缺陷。該判決也成為2011年福島核災後,日本核電廠遭判不准重啟的首例。

據共同社報導,關西電力公司今天搬入的燃料是2011年6月關西電力向三菱原子燃料訂購的20個燃料體,從日本茨城縣東海村運抵大飯核電廠廠區儲存庫內。這也是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遭判不准重啟以來,首次有新燃料搬入。

報導指出,在法院宣判前的21日上午,3號機組就已有28個燃料體率先搬入。

大飯核電廠3、4號機組在2012年夏季重啟,成為福島核災後日本最先重啟的核電機組,之後在2013年9月接受定期檢修而停運。目前原子能規制委員會正在對遭判不准重啟的2座機組進行審查,確認是否符合新安全標準。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