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管會調查局長李進誠2005年涉入勁永禿鷹案,遭起訴洩密、圖利。監院今(2)日趕在公務員懲戒10年期限前,以6票贊成、5票反對,將他彈劾,並移送公懲會審議。

台灣高等法院查黑中心於2005年4月,偵辦勁永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遭不法放空期間,向證交所調取20-300多名做空的投資人交易明細表,並由金管會調查局長李進誠擔任聯繫窗口。豈料,李進誠發現他的禿鷹集團友人林某也在名單上,竟於5月6日與林某等人聚會時,向其詢問是否放空勁永股票,及其使用的帳戶與放空該檔股票的消息來源。再於5月16日與林某聚餐時出示上述查核資料及偵查消息的紙條。

監院發現,李進誠在任職金管會調查局長前,於擔任高檢署檢察官期間,即與該禿鷹集團成員交往熟識。擔任局長後,還是往來頻繁。從05年1月7日到6月4日約5個月,就有36次聚餐記錄,其中2次花費52000及25000元都是禿鷹集團招待。期間還查出05年3月14日晚宴裡,聯合報高姓記者也在場。同時,另一筆25000元禿鷹集團買單的消費清單上還記載「表哥」字眼,指招待李進誠之意。

不過,李進誠則辯護他與禿鷹集團的林姓人士餐敘僅10多次,且是相互買單;他也無洩密等等。但金管會還是於2013年12月25日將李進誠移送監察院審議。

對於為何這麼晚才移送、彈劾李進誠,監委馬以工表示,2005年5月到09年8月1日,監院處於空窗期,沒有監委。金管會則於去年李進誠洩密罪定讞後,才將他給移送到監院。雖然,李進誠涉嫌圖利罪還在發回更審期間,但他們認為,光是洩漏國防以外機密部分就可以構成彈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