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黃世銘因涉洩密罪及違反《通訊保障法》與《監察法》,3月21日一審被判有罪,隨後他雖依承諾辭職,提出辭呈10多天後,總統府今(3)日下午終於發布總統令指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雖然黃世銘於3月21日就提出辭呈,但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今天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辭呈已於3月25日送到行政院,昨天轉送到總統府。由於黃世銘的任期未滿,據指出,法務部將指派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代理檢察總長一職。

總統府已於3月13日提名由最高檢察署主任檢察官顏大和擔任新任檢察總長,提名咨文已送達立法院,但因立法院議場仍被反服貿黑箱團體占據,目前無法運作,所以還無法進行新任檢察總長的人事同意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