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今(3)日通過「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議場學生總指揮陳為廷表示,與學生希望的5大立法原則抵觸,他們覺得行政院版是虛應故事。其中在審查或備查方式,政院還規定,就算立法院把備查改審議,3個月未完成審議,視為通過,也就是「張慶忠又來了」。

陳為廷表示,他們提出的5大立法原則,包括:公民能參與、資訊要公開、人權有保障、政府負義務及國會能監督。

陳為廷說,他們要宣告「政院版死當」,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應該把各版本,包括民間版本付委,且最後的立法完成的版本,應該包括5大立法原則。

對於政院版與學生及公民團體提出的民間版本,學生指出共有9大差異:

一、審議方式:

(一)行政院版:立法院對於兩岸協議只能包裹表決,全案通過或全案否決,不能修改。

(二)民間版:除全案通過或否決外,亦可逐條修正、附加條款或保留(配套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

(三)評論:一字不能改。

二、審查或備查:

(一)行政院版:大事(送立法院審議)、小事(送立法院備查)的區別由行政院決定。就算立法院把備查改審議,也適用張慶忠條款,3個月未完成審議,視為通過。

(二)民間版:大事(送立法院審議)、小事(送立法院備查)的區別由國會決定。

(三)評論:張慶忠又來了。

三、衝擊影響評估:

(一)行政院版:只有國安會的國家安全審查。

(二)民間版:

1.締結機關必須向立法院提出完整的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2.民間亦可提出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3.國會聽證;

4.有重大衝擊,簽署前國會可決議要求重啟談判。

(三)評論:虛應故事。

四、公民參與:

(一)行政院版:談判大致完成後,才開公聽會。

(二)民間版:

1.締結計劃確定前即應召開公聽會;

2.民間可提出衝擊影響評估報告;

3.國會聽證。

(三)評論:木已成舟。

五、國會監督:

(一)行政院版:簽署前才向委員會做正式報告;在此之前,只與國會少數人私下溝通。

(二)民間版:

1.從締結計劃開始,國會都有監督權;

2.國會對締結計劃有修正、附款及保留權;

3.協議簽署前,國會可要求重啟談判。

(三)評論:只能聽報告的密室政治。

六、資訊公開:

(一)行政院版:沒有明確規定。

(二)民間版:

1.協商前要公布締結計劃;

2.簽署前要公布完整草案,並進行衝擊影響評估。

(三)評論:依舊黑箱。

七、人權保障:

(一)行政院版:沒有明確規定。

(二)民間版:明訂人權保障、終止條款及訴訟救濟。

(三)評論:缺乏人權視野。

八、政府有義務:

(一)行政院版:未明確規定。

(二)民間版:衝擊影響之具體因應方案及補救措施一併送國會審查。

(三)評論:弱勢保障不足。

九、公民投票:

(一)行政院版:沒有規定。

(二)民間版:協議涉及主權、政治事項,必須經過公民投票複決。

(三)評論:違反國民主權原則。

此外,陳為廷表示,學生們欣見國民黨立委陳根德向學生運動及訴求表達善意,包含學生及公民團體所提的「先立法、後審查」在內的任何訴求,他們也呼籲其他國民黨立委跟進,解決服貿爭議並回應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