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指控在立委任內,向大林鎮「大埔美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BOT開發」案的得標廠商春龍建設負責人潘忠豪索賄3千萬元,檢方以洗錢罪和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向法官求處從重量刑;但嘉義地院於今(3)日下午4點30分一審宣判,張花冠無罪。

據檢方起訴指出,從2005年10月至2006年10月間,張花冠開口向潘忠豪要錢,分6次支付現金及支票,張花冠先透過他人帳戶兌現,再指示不知情的國會助理以20萬至90萬元不等的小額現金提領,藉此規避金融機構受理提匯逾100萬元須報洗錢防制中心的規定,且挪用賄款進行轉投資,最後將獲利存入人頭帳戶中。

對此,張花冠指出,當時是替2008年過世的丈夫曾振農當年在柬埔寨種樹,向潘忠豪借錢,由她出面取款再轉交曾振農,但事後有還款,張花冠認為,自己被起訴是「政治迫害」。

目前張花冠已獲民進黨中央黨部正式提名參選下屆縣長,國民黨部分則尚未產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