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市政會議昨(25)日通過「高雄市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獎勵辦法」,今年11月將與台北市及新北市同步實行,獎勵金額最高3,000萬,則比雙北高出500萬元。

這項檢舉及獎勵辦法,檢舉人可以書面、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檢具具體違法事證向主管機關檢舉,經主管機關查證屬實,並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罰鍰確定,將依實收罰鍰金額60%發給檢舉獎金,獎勵金額最高3,000萬,高於雙北的2,500萬,顯示市府打擊黑心食品的決心。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若有多人共同檢舉一案,則依貢獻度共同均分獎金,而該辦法審議前已舉辦多場公聽會及說明會,並與業者充分說明及溝通。

衛生局鼓勵民眾為食品安全衛生把關,檢舉重大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案件,期盼在高雄日益國際化的同時,塑造高雄食品安全衛生形象,贏得國際美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