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亨食品公司涉嫌使用過期添加物「消泡劑」製造糖漿,高雄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前往查緝,當場查獲過期添加物「消泡劑」,及23項過期香料,除銷毀違規食材,並將移請檢調偵辦業者先前是否已有使用過期添加物。

衛生局指出,接獲民眾舉報齊亨食品公司疑使用過期添加物,3日派員突擊檢查齊亨高雄市大社區作業場所,當場查獲作業區放置1瓶過期添加物「消泡劑」,有效日期民國102年12月19日。

衛生局說,該公司員工坦承當天使用該瓶過期添加物製作「榛果糖漿」25瓶,但這批產品尚未流入市面。但隨後再查獲配料區架上放置23項過期添加物香料,不過架上有明顯區隔待銷區,且貼有「禁用」標語,衛生局人員立即封存。

衛生局8日再度派員突擊齊亨,並未發現其他過期添加物及原料,針對業者主動提出銷毀前次封存添加物及產品,包含消泡劑1瓶、榛果糖漿25瓶、香料23項,經衛生局人員現場清點後,旋及解封,進行銷毀。

由於齊亨食品公司生產的「蒟蒻」有添加防腐劑,不過該公司表示,產品均屬外銷,並已與下游廠商簽約告知產品含防腐劑,不得於國內販售。

衛生局指出,齊亨公司已涉嫌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1500萬元以下罰鍰。但釐清該公司先前是否已有使用過期添加物情事,將移請調查局偵辦。

另,衛生局也公布第3波、第4波年節食品抽驗結果,不合格率5.7%;抽驗209件,其中12件與規定不符,其中1件乾甜梅甜味劑超量、11件農產加工品二氧化硫超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