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抽驗160件年節的食品,包括芋粿、原味年糕、竹笙等8件的產品不合格,其中又以竹笙超標近8倍最嚴重;衛生局已要求違規的產品立即下架,並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的規定,裁罰新北市的3家業者各3萬元罰鍰,另5件已函請來源地的衛生局追辦。

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長林冠蓁表示,1月針對市內的傳統市場、賣場超市及連鎖餐飲業,抽驗160件包含香腸臘肉、脫水蔬菜、年糕粿類、休閒肉製水產品、水產禽畜加工類、核果類與散裝糖果的年節食品;結果發現有2件「糕粿產品(芋粿、原味年糕)」的已二烯酸超量,3件金針、1件竹笙與1件高麗菜干的二氧化硫超量,及1件「開心果」的糖精超量。

林冠蓁指出,土城區泰豐南北貨的「乾燥金針」,因無法提供上游供應商的資料,依違法食品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的規定,處3萬元的罰鍰,汐止區金龍市場的「原味年糕」,及板橋區瑞彬商行的「開心果」,將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的規定處3萬元罰鍰;此外,另5件已函請來源地衛生局追辦,查證屬實可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副局長林金富提醒民眾,部分業者為延長產品的保存期限與鮮度,可能會添加少量的防腐劑,但如果使用過量的防腐劑,有可能造成食入後危害肝、腎的功能;另二氧化硫能夠破壞酵素的氧化作用,能夠使食材不易褐變,有助於保存的功用,因此常被用來作為食品的漂白劑,但二氧化硫會以亞硫酸鹽存在於食品中,所以對人體有危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