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收費系統剛上路,卻傳出警政署要求遠通電收及高公局提供全天候的行車紀錄,等同於全天候監控所有車輛的行蹤,對此,高公局曾在去年答應配合,遠通則以恐違反個資法為由拒絕。民進黨立委管碧玲今(10)日傍晚指出,經過今天立法院的朝野協商,已做出主決議,要求高公局不得提供ETC交通資料給警政署進行犯罪偵防。另外,交通部外包給遠傳電信的資訊雲計畫經過朝野協商,也決議先將計畫103年度編列的1.8億元預算全數凍結。

內政部警政署被揭露的公文顯示,曾於去年發文給高公局及遠通電收,要求提供全天候24小時的國道行車紀錄資料,以做犯罪偵查使用,引發各界爭議。有網友認為,這就像監視器一般,沒做壞事就不需擔心;但也有專家表示,若警政署需要偵辦具體案件,應該另外調閱,否則全面蒐集行車紀綠,恐已違反個資法。

不過,管碧玲說,在經過立院朝野協商後,決議交通資訊服務雲的影像系統整合需先評估有無違憲及侵害人權之虞,且高公局不得提供ETC交通資料給警政署進行犯罪偵防。

另外,遠通承攬ETC業務卻接連出包,網路系統甚至二度遭駭,管碧玲批評,交通部的「交通資訊服務雲基礎建設與應用計畫」獨厚同集團的遠傳電信,讓遠傳獨家投標、得標。她指出,這項資訊雲計畫總經費達6億元,未來全國縣道級以上道路,可利用各項公、私部門可感應的介面,包含手機、eTag等蒐集資訊,全面掌握即時的路況訊息,代表全民的車輛只要一上路,就會被系統得知行蹤。

管碧玲認為,這項計畫問題很多,應停止實施。她也質疑,遠通電收一再被駭,資安管理能力等於「幼稚園級」,交通部卻還是獨厚遠傳電信,讓遠傳獨家標下計畫。她批評,由私人集團獨家掌握如此龐大的國人隱私,實在非常危險。

經過今天立院的朝野協商審理預算所做成的主決議,該計畫103年度編列的1.8億元預算將全數凍結,待交通、司法、內政聯席會審查通過專案報告後才能動支,在此之前,該計畫必須立即停止執行,招標案開口合約部分亦不得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