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電子計程收費問題不斷,有鑑於遠通電收出包連連,加上立委連番砲轟,交通部長葉匡時才喊出若再出包,會要遠通「加倍奉還」;高公局更強調,會與遠通溝通協商錯帳補償機制,若再不改善,考慮最重每日開罰50萬元。不過,遠通自承攬ETC業務至今,已經被開罰近5億元,卻一塊錢都還未繳,讓不少網友笑稱,小便斗院長這時才應該「震怒」一下。

遠通電收的eTag系統剛上路,國道也全面改為計程收費,但卻不斷發生重複扣款、靈異漂移等狀況,交通部對此卻無實質作為;高公局也僅表示,對遠通確實「非常不滿意」,引發外界質疑交通部護航聲浪。

在消費者投訴、立委痛罵之下,葉匡時8日才說,會要遠通為錯帳加倍奉還,但又表示,不會暫停計程收費;高公局則說,會與遠通協調,否則將開罰。不過,遠通也反擊,與交通部的合約並無這項規定。而高公局也坦承,確實合約裡沒有對顧客加倍賠償的條文,只能「盡力要求與協調」。

遠通電收負責ETC以來風波不斷,去年5月因ETC無法到達使用率平均6成6的門檻,高公局原本擬在7月依約開罰2億2150萬元,但在協調後,高公局又決定不罰,遭立委痛批高公局「放水」。

依與高公局所訂合約,ETC至去年7月底須達70%的年使用率,但遠通電收還是沒達到,高公局又在8月開出4億350萬元罰單,但遠通拒付,並向法院提出「懲罰性違約金債權不存在」之訴。另外,由於遠通計程收費系統去年6月底才完成,不符合約要求,因此高公局也依約開罰7250萬元,但在協調委員會內,仍是裁處展延,因此,直至今日,遠通仍然未繳交任何罰款。

經記者詢問,高公局表示,4億餘元的罰款仍在訴訟中,還沒有結果;7千多萬元的部分,高公局也已提訴訟,會持續爭取。不過,高公局面對遠通的「柔軟姿態」,已讓不少立委狠批交通部根本是在護航。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指出,遠通認為合約沒有標明需加倍補償,但合約裡也寫明,OBU的用戶可以繼續使用,不需轉換成eTag,顯示遠通根本沒照合約走。她表示,若再繼續下去,交通部長應該要下台。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也說,遠通被罰可以拖,但消費者若遲繳計程收費的帳單,就要被另外收取50元處理費,甚至開罰300元,待遇也差太多。

針對外界批評,遠通辯稱國道計程收費的設備皆由遠通獨資,民眾卻無法給遠通合理的容錯率,標準實在太高。網友則質疑,許多門柱根本是高公局的舊設備,並非遠通建設而成;有網友更諷刺,行政院長江宜樺這時才應該適時地出面「震怒」,比起對小便斗震怒效果會好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