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指今(15)日表示,最近,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BOT案」三處基地陸續開工動土,引發社會各界的討論及批評,新北市朱立倫市長則透過媒體訪問及聲明稿予以嚴正回應。然令人遺憾的是,回應之重點著眼於「政府未出資」及如何「節省公帑」,對弱勢居住權益保障的政策效果依舊含糊其辭。

聯盟表示,綜觀所有國外案例,社會住宅興辦本質就是無利可圖的社會福利政策,政府的財務補貼及行政的積極介入本為責無旁貸的責任。

聯盟表示,社會住宅的核心目標在於協助弱勢家庭或青年解決居住困難,但在本BOT案的規劃中,「市價八折青年社會住宅」僅存336戶 (占21%),淪為點綴陪襯。其他的部分,包括「地上權住宅及店面」占30%,是建商獲利的主要部分,未來極可能成為炒作標的,跟協助青年或弱勢扯不上邊。「市價租金住宅」占49%,講白話就是等同於現有市場上找得到的一般出租住宅,當然也不具住宅政策協助的效果;況且新北市的空餘屋數量高居全台之首,何須運用珍貴的公有土地來提供。

聯盟批評,打2.1折的社會住宅堪稱比百貨公司的周年慶還「殺」,可預期政策效果微乎其微。令人擔心的是,往後各級政府若持續仿效這樣的錯誤模式推行,台灣的社會住宅政策將被嚴重扭曲。

同時,聯盟也指出,新北市「青年社會住宅」打2.1折已經很低了,但究竟要優先保障哪些對象,市政府這麼多次對外聲明都含糊其辭。例如,20-40歲的年齡限制,是指「市價租金住宅」,還是「市價八折青年社會住宅」也受限?年長者及中高齡弱勢家庭,新北市政府打算徹底歧視他們嗎?租金採市價八折,經濟弱勢家庭能夠負擔嗎?還是說這樣的租金高門檻設定,自動排除一群社會上最需政府支援的對象,剛好稱了建商不願碰觸弱勢住戶的心意?

聯盟表示,解決弱勢居住困境並舒緩一般受薪家庭的居住困難,是本案之所以可稱為「公共建設」的核心價值。新北市政府至今對弱勢者的保障都不願承諾,正有如黑心油品的成分講不清楚。

聯盟表示,綜觀所有BOT模式的本質是讓建商「有利可圖」,否則推不下去。從朱市長決定要用BOT來推動社會住宅的那一刻起,就讓這個案子注定依著建商的利潤需求在規劃。因此本案端出來的內容,有地上權住宅及店面,讓建商拉高出售價格短期獲利了結;又設定大量市價租金住宅,讓建商平衡長期營運的利潤;留下的21%青年社會住宅恐怕是在利潤算完後剩下來的部分。

因此,他們認為,朱立倫決定以BOT模式來蓋社會住宅,是一項徹頭徹尾的錯誤決策。「核心價值」與「執行方法」本末倒置,錯誤的BOT模式反過頭來侵蝕了社會住宅的核心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