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李鴻源在一般民眾印象中,屬溫文理性,論證能力甚強的政府官員,頗獲好感。但是這樣的官員遇到一些關鍵問題,那種忍不住的官威,就像放屁一樣,往往很快就暴露出深藏內心的菁英優越感。

抗議大埔事件延燒為後來的占領內政部行動,部分媒體將之歸為不理性的暴民舉措,大加撻伐;內政部長李鴻源對此不滿,揚言不排除提告及求償。但即便如此,TVBS電視台所作的民調,仍有超過一半以上的人支持這項抗議活動,僅有2成多一點的人表示反感。

這個現象,一方面顯示了,在網路時代民眾對於事件的認知,已經不再受到傳統媒體的擺佈;另一方面,台灣的許多政客和官僚體制,也仍然停留在「我為官,爾為民」的父權心態,他們認為政府施政,是站在大多數人的利益上,對這些少數人的無理取鬧,不免覺得「是可忍,孰不可忍?」

殊不知,這種高舉利他主義的體制,不僅不意味著善良、仁慈或尊重他人的權利,相反的,才是犧牲他人權益,滿足政治菁英自我感覺良好的根源。美國知名評論家安˙蘭德(Ayn Rand)便說,這種想法是倡導自我犧牲,也倡導為了某種不知名的公共需求而犧牲他人,它把人當作祭祀的牲口。

大埔被拆四戶,就是被當作祭祀的牲口。前後任行政院長吳敦義和江宜樺完全無法提出令人信服的白紙黑字,告訴民眾那一點是依法行政,卻縱容苗栗縣長一意孤行。這時候的依法行政,變成是一種自由心證;這時候的縱容,和警察放任命案發生,更沒什麼不同。

最可怕的是,這些官僚體制所發展出來的一套套利手段,就如韋伯曾經指出的非理性資本主義,他認為這種形式,是憑藉十足投機的營利機會,或者依靠與政治機構的聯繫而產生。這種掠奪式的資本主義,在二戰後於許多發展中國家橫行,想不到,民主發展已經走到公民自主蓬勃發展的台灣,還在上演同樣的戲碼。

財團以為透過與政治機構的聯繫,強取豪奪人民的財產,可以創造彼此的偌大利益;精於媒體操作的官員,以為在鎂光燈聚焦的台北召開記者會,透過掉淚的悲情動作,可以博取觀眾的好感。

但是網路時代,獲利者的眼淚,如何能掩蓋大官的高姿態? 痛苦百姓的呼喊,也不甘淹沒在竊竊自喜的財團笑聲中。現在台灣最令人堪憂的,其實正是冠冕堂皇的法律說詞,成了吹彈即破的一張廢紙;人民的不信任度早已高漲,而這些官員還在發他們的大脾氣,這才是政府左支右絀的因應過程中,最可笑的一幕。

李鴻源或許對於他管轄的部門竟然遭到「暴民」入侵而怒不可遏,但猶記得,曾與李鴻源同遊北京的立委高金素梅,未經申請,在2006年6月紅衫軍上街抗爭要求阿扁下台,絲毫不理警方舉牌警告並三度命令解散的作為。

當高金素梅隔年遭到台北地檢署以違反「集會游行法罪嫌」起訴時,高金素梅當時有一個很老掉牙但很重要的見解,她強調,「集會遊行法」是一部「惡法」,應盡速「修法」改為「報備制」,而非「核准制」,不要成為箝制言論自由的幫兇。

集遊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國民黨掌握所有政府機關,包括立法院的極大優勢,作為內政部長的李鴻源,不積極思考如何修改密友所深痛惡絕的集遊惡法,卻像個官老爺般的大發脾氣,痛批這些自動自發的善良公民行動,還想拿南鐵事件轉移焦點。說來,這種令人倒盡胃口的作法,遠比放屁還更不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