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9)天發表聲明,批評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的立法,呼籲立院再審議時勿制定違憲條文。

立法院5月31日三讀通過修正會計法,讓民代與學者報支經費有條件除罪,引發爭議。總統馬英九6月7日舉行記者會向社會致歉,並將由行政院提覆議。

行政院基於2項理由將提覆議。一是對民代、教授有不同的不罰標準,違反平等原則,未來施行會有窒礙難行之處;會計法修法條文中疏漏的「教」字,為了避免造成司法機關疑慮,需回到立法院進行修正。

檢協會對此認為,本次修正案明顯違反憲法平等原則,針對並非社會弱勢族群的民意代表及大學教職員,以優於一般人民的差別待遇立法,不僅違憲及歷次大法官解釋對平等原則所作的闡釋,更嚴重背離人民法律感情,讓法律之前無法人人平等,造成刑不上士大夫的不公不義結果。

因此,檢協會呼籲立法院再次審議本案時應嚴守憲法分際,勿制定此違反憲法平等原則的條文。對於違反平等原則而有違憲疑慮的法律,檢協會呼籲所有檢察官應本於良知及法律的確信,向法官請求停止審判、聲請釋憲,以守護法治國家應有的核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