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22)日上午審查行政院版、朝野立委提案的《公視法》修正草案,其中,公視董事人數、當選門檻成為這次修法的焦點。國民黨立委陳淑慧、行政院版都將公視董事的當選門檻下修為1/2,行政院版還將董事會人數下修至13至17人;不過,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林佳龍等人的版本則欲將人數下修為11人到15人,當選門檻維持於3/4。

第4屆公視董事會至今已延任900天,為此,立法院教育與文化委員會今日將《公視法》修正草案排入議程,包括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林佳龍、國民黨立委陳淑慧、台聯立委許忠信等人,都提出《公視法》第11條修正草案,針對公視董事的當選門檻或董事會人數進行修正。

鄭麗君表示,根據其他國家的規定,公視董事的人數都是在11人到13人左右,因此她主張將人數下修至11人至15人,同時保障多元代表性。此外她說,為了維持公共性與強化公共治理,她反對行政院版將董事當選門檻下修至1/2,應維持現行的3/4。

而許忠信則提出和行政院、朝野立委提案截然不同的意見,他表示,公視董事會現行3/4的當選門檻太高,但公視董事會代表多數民意,如下修為國民黨主張的1/2,恐讓公視董事會被多數政黨掌控,因此,他主張將當選門檻下修為2/3,作為折衷之道。

此外,親民黨立院黨團則提出《公視法》第16條修正草案,規定公視新任董事,需在前任董事任滿前3個月內依程序產生。親民黨立委李桐豪批評,朝野政黨都是考量自身利益,並非公眾利益,令人感到羞恥(Shame)。

對於朝野立委與行政院版的《公視法》修正草案,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公視董事問題已成了怪獸、國際醜聞,也是她擔任文化部長1年來最不滿意的事情,她傾向行政院版的修正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