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消保官昨(20)日會同衛生局稽查麵攤、早餐店及小吃店,並未發現由一江食品產製的9種問題醬油;不過衛生局抽查市售麵製品56件,卻有8件被檢出非法添加防腐劑,依法開罰。

衛生局抽驗大賣場和麵店中的溼麵製品,包括陽春麵、拉麵和水餃皮等,檢查56件中有8件檢出防腐劑苯甲酸。衛生局食品衛生科長謝秀琪說明,主食類的麵類製品規定不能檢出防腐劑,這次檢出8件不合格,檢出的苯甲酸含量從每公斤0.34克到3.81克都有,依規定要求業者下架回收產品,並開單處罰。

8件不合格產品,有6件是高雄的製造業者,另外台中和屏東各1家,依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3萬至15萬元罰款。

衛生局表示,民眾若長期偏好食用同一類食品或過量食用非法添加之防腐劑可能會造成身體不適,如腹痛、嘔吐、拉肚子或危害人體之肝、腎及神經系統。

衛生局與消保局同時針對新北市一江食品產製9種品項醬油,被檢出超量「3-單氯丙二醇」,而前往麵攤、小吃店、早餐店等業者稽查醬油來源,包括餐飲業店89家、販售業71家,醬油製造工廠3家等163家,並未發現這9種品項醬油。

衛生局表示,「3-單氯丙二醇」是化學醬油在製造過程中,以鹽酸促進蛋白質分解所產生的一種化合物,規定含量應在0.4 ppm以下,違反規定未改正者,可處罰鍰3萬元至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