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昨(20)晚表示,經過台灣駐菲律賓代表處與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Manila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MECO)持續協商,菲方維持原先承諾於20日上午在菲律賓國家調查局(National Bureau of Investigation, NBI)會見駐菲律賓代表處人員及法務部主任檢察官楊婉莉,對於台灣籍漁船「廣大興28號」遭菲國公務船槍擊案,就司法互助事項進行工作階層的相關程序問題會商,歷時約2小時。雙方協議對相互的司法互助請求彼此給予協助,為未來雙方共同合作調查本案,奠定初步基礎。

外交部指出,「廣大興28號漁船事件」台方赴菲調查小組,因菲方於遭台灣啟動制裁措施後,不願積極配合協調,態度反覆拖延,台灣認為有失誠信,以致調查團於5月18日返國。

外交部表示,台灣駐處及調查小組在菲期間持續向菲方嚴正交涉,5月17日下午菲律賓駐臺代表白熙禮(Antonio I. Basilio)及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理事主席裴瑞斯(Amadeo R. Perez Jr.)曾親向台灣方轉達下述二點:(一)菲律賓司法部已接受台灣司法互助請求;(二)同意安排台灣調查小組於5月20日至菲律賓國家調查局進行會商。當時雙方均認為基於司法互助協定,雙方可進行合作調查。

外交部表示,台灣人員於5月20日上午10時依約前往菲律賓國家調查局進行會商,台灣明確向菲方表明馬總統於5月18日提出「對等互惠、獲取共識、儘速解決」原則,要求菲方依雙方司法互助協定進行合作調查,釐清真相、懲治兇嫌,菲方表示認同此項原則。台灣表示前已向菲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並獲得菲國司法部接受,現在台灣擬派遣檢察及刑事人員赴菲,與菲方合作詢問證人及調查證據,菲方表示將把台灣請求具體事項報請菲國司法部部長同意。菲方表示也擬派團來台詢問證人及勘驗「廣大興28號」漁船。台灣表示須以菲方同意台灣調查小組赴菲為先決條件。

外交部表示,此次工作階層就有關程序問題進行溝通,未來雙方應可在司法互助協定架構下依序進行司法互助合作,以完成本案的調查,務期將該涉案菲國兇嫌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