墾丁悠活麗緻渡假村未環評違法營業爭議,扯出內政部與環保署的見解對立,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今(9)日上午表示,經過政院協調,環保署除堅持悠活全區須合併環評外,對1、2區使用執照的合法性,願尊重內政部看法。下午內政部政務次長蕭家淇表示,已經用電話與環保署長沈世宏溝通達成共識,將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屏東縣政府環保局來認定悠活1、2區的旅館執照的合法性。

悠活渡假村日前遭環保署認定未做環評先行營運,違反《環評法》相關規定,要求必須停止營業,並將1至6區合併提送環評。不過內政部立場卻認為2003年核准業者變更1、2區作旅館使用的執照合法,主張應該保障1、2區的合法經營,兩者見解出現矛盾。

蕭家淇今天下午在內政部例行記者會後答覆相關問題時表示,他今天有和沈世宏通過電話,初步達成共識,就是悠活案的環保主管機關是屏東縣政府環保局,因此1、2區的使用是否違反《環評法》第14條規定,將交由縣府環保局認定。

蕭家淇解釋,如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那環保的主管機關就是營建署;如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是屏東縣政府,那環保的主管機關就是環保局,這是《環評法》中所規定的。

因此蕭家淇認為,悠活案的環評認定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該是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未來如果環保局認定悠活1、2區的開發許可無效,內政部營建署將配合撤銷1、2區變更旅館的使用執照,這部分也獲得沈世宏的尊重。

至於悠活渡假村目前的營運狀況,蕭家淇說,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天已經派員前往稽查,確認3至6區已經停止營運,只剩1、2區在營業;如果業者未來繼續使用3至6區,內政部將對業者進行斷水、斷電以及開罰的動作。

由於內政部長李鴻源坦承內政部人員是有疏失,因此蕭家淇強調,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今天已經召開考績會,追究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不過結果恐怕還要幾天才會出爐。蕭家淇也提到,目前監察院、地檢署也都主動調查此案,相信對失職人員的法律責任也會予以追究。

對於內政部的說法,由於沈世宏整天電話關機,因此無法確認實際情況。環保署綜合計畫處科長俞振海表示,環保署立場未變,仍認為1、2區的旅館使用執照無效;而關於內政部的說法,他則強調沒有獲得高層進一步指示,並不清楚詳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