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今天討論「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公保養老給付將採「15年平均投保俸額」計算,相當於打88折。

銓敘部提年金改革修法,考試院全院審查會4度開會,今天審查完畢,全案將送11日考試院會通過後,再交立法院審議。

關係到59萬名公保被保險人退休權益的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考試院全院審查會今天共識,計算標準將從現行的被保險人「當月保險俸給」,改成「前15年投保年資的實際保險俸額平均」計算,約打了88折。

銓敘部退撫司長呂明泰舉例,以一個5職等、本俸約新台幣3萬4330元、年資約35年的公務員,0.75%的給付率計算,若採退休時「當月」保險俸給計算,這名公務員公保年金每個月約可領9038元,但如果是改成「15

年平均投保俸額」計算,每月公保年金降為7953元。

另外,銓敘部規劃,84年7月1日以前退休的人,維持18趴優存利率。至於84年7月1日以後退休,且兼具新舊年資者(含一次退休金),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逐年調降利率,民國106年優惠存款利率12%、逐年調降,

民國110年以後,台灣銀行一年期定期存款固定利率加上7%,並以9%為上限浮動。

呂明泰說,若立法通過,公保年金可追溯到民國99年退休的公務員,公務員可選擇繼續領18趴,或改公保年金。

他認為,領公保年金是「細水長流」、活得愈久領得愈多,再加上公保年金有遺屬年金,除非是舊制(民國84年以前)年資很長的人可能選擇領優存,否則,大部分的公務員應該會選擇公保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