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案震驚社會,檢方事後改認定犯下姦殺女童的是另一名士兵許榮洲,台北地方法院2011年12月以殺人罪判處許榮洲18年有期徒刑,不過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認為證據不足,改判許榮洲無罪,全案仍可上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當年訊問錄音及沾有不明掌紋的木條早已遺失,因此真凶恐怕已經難以查明,但應該追究弄丟證物的責任,給受害家屬一個交代。

1996年發生在空軍營區的女童性侵命案,軍方當時認定江國慶涉有重嫌,因此用刑求方式取得江國慶自白,並於1997年審結槍決江國慶,但監察院在2010年糾正國防部,法務部也指示檢察官重啟調查,發現江國慶遭不當取供,並認為許榮洲才是真凶,2011年5月起訴許榮洲,台北地方法院於是在2010年12月判處許榮洲有期徒刑18年。

不過,整個案情卻在今天出現大逆轉,台灣高等法院今(2)日以證據不足,改判許榮洲無罪。對此,司改會執行長林峯正表示,許榮洲的自白證據力不足,除了許榮洲是輕度智能不足、不識字需由別人代筆、背部有遭人毆打痕跡等,且軍方的約訊錄音也憑空消失,自白內容更是前後矛盾,因此這樣的自白自然無法成為有效的證據;而另外一個重要證據沾有掌紋的橫隔木條,也一樣遺失,造成無法分析是否沾有血液。

林峯正指出,面對自白證據不足、重要證物遺失,此案恐怕難查明真正的凶手,但是從江國慶、許榮洲乃至於蘇建和案可以發現,其自白都來自違法的不當取供,因此對於這類行政的瑕疵,司法單位不應漠視,應該積極追究相關責任,還給受害者一個公道。

另外,針對江國慶冤案部分,國防部已經先賠償江家1億元新台幣,並向當年涉及不當取供的軍官進行求償,不過國防部法律事務司審判事務處代處長沈世偉表示,許榮洲二審改判無罪,並不會影響軍方的求償官司。沈世偉強調,「我們絕對很認真在做這件案子」。

至於江國慶母親王彩蓮則對許榮洲改判無罪表示沒有意見,她說自己對判決的內容不瞭解,一切由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對外發言。她認為,司法判刑一切講求證據,也很感謝外界對她的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