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太極雙星弊案,台北地方法院30日以證人尚未到案以及有串供之虞,裁定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收押禁見。不過,賴素如委任律師薛銘鴻表示,羈押程序上有重大瑕疵,並在今(1)日提出抗告。

台北地檢署偵辦雙子星案,認定賴素如涉嫌收賄重罪、並有串證之虞,28日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但北檢在29日裁定賴素如、程宏道分別以120萬、30萬交保。北檢不服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隨即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法院30日裁定2人收押禁見。

賴素如委任律師薛銘鴻今天下午前往台北地院遞狀,並表示檢察官無法提出賴素如有串供、串證之虞的具體事實,且辯護人與被告無從答辯,法院不能光靠臆測和想像就決定羈押被告。除薛銘鴻外,賴素如的法律界友人李宜光、李承志也到場聲援。

薛銘鴻說,檢方在羈押庭提出密件資料,並以偵查不公開為由禁止被告及辯護人閱覽,以致被告方完全不知密件名稱、內容和性質,完全無法進行防禦,這對辯護權是一大限制。而法官參閱密件後就裁定羈押,程序上有重大瑕疵,違反公平原則,因此決定提出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