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南投縣長李朝卿涉貪案偵結,在26日以2千萬元交保後,南投縣政府民政處也立即替他提出復職申請。儘管在全案尚未宣判前,李朝卿依法可申請復職,但此舉已引發外界觀感不佳的批評。究竟李朝卿該不該復職,歡迎網友前往新頭殼《線上辯論》專區,發表您的意見。

南投縣長李朝卿涉嫌收取工程不法回扣達3千萬元,在羈押近4個月後,26日以2千萬元巨額交保。而在交保後,李朝卿第一時間也委由南投縣政府民政處,向內政部提出縣長復職申請。

而如此「火速」提出復職申請的舉動,也引發各界批評。綠營立委砲聲隆隆,要求李朝卿應自動請辭,接受調查。前「反貪腐運動」總指揮施明德也指出,李朝卿的復職是「法律有理,政治不容」,並要求馬英九總統應該勸李朝卿「請長假」,並派人代理縣長。

不過,南投縣代理縣長陳志清則表示,李朝卿只有被起訴,一審尚未判定,以「無罪推定」原則而論,李朝卿在尚未宣判前,仍可提出復職申請。內政部長李鴻源也表示,過去案例都是復職為主,因此內政部也會傾向讓李朝卿重回南投縣政府。

究竟因貪污案遭起訴的南投縣長李朝卿,該不該復職?新頭殼特地開放線上PK,歡迎網友前往《線上辯論》專區http://newtalk.tw/pkbar.php?oid=57,投下您贊成或反對的一票,並留下您的意見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