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體育署今(29)日發表「體育政策白皮書」草案,體育署長何卓飛表示,為了鼓勵參加2016年奧運的國手奪金,因此,體育署將針對「國光體育獎章」的獎金規則進行調整,未來如國手奪得奧運金牌,獎金將從現行的1千2百萬元提高至2千萬元,不過,何卓飛說,由於體育署經費有限,因此,獲得銀、銅牌與殿軍的選手,獎金額度不變,第5到8名的獎金,則面臨縮水的命運。

體育署今天發表「體育政策白皮書」,其中,也對2016年奧運提出奪牌展望,何卓飛說,自2004年雅典奧運以來,我國在奧運只獲得2面金牌,期望下一屆奧運我國選手能獲得「3金、2銀、1銅」的佳績。

至於鎖定奪標的體育項目,競技運動組組長王漢忠表示,體育署將針對雅典奧運奪牌的項目進行加強,包括跆拳道、桌球、羽球、舉重、射箭等,都屬東方人較能取得優勢的項目,也是我國體育的強項;另一方面,王漢忠說,希望我國未來參加奧運資格的人數,也能穩定的提升。

至於國光獎金金額部分,何卓飛表示,體育署計畫把奧運中獲得金牌的國手,獎金加碼至2千萬元,體育署也規劃讓奪冠國手不要1次將2千萬領清,而是換算為月俸,讓選手分批領,1個月約可領取12萬元左右,讓選手獲得終身無虞的保障,進而全力在體育場上衝刺。至於獲得銀、銅牌與殿軍的選手,何卓飛說,獎金金額不變。

不過,奧運獲得5到8名的選手,國光獎金將縮水,何卓飛說,由於希望選手能全力奪金,且體育署經費有限,加上奪金獎金額度增加,因此,5到8名的獎金金額將降低,詳細辦法約在今年6月底左右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