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最後會議28日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落幕,因為朝鮮、敘利亞及伊朗的反對,武器貿易條約草案再度遭到否決。

3月18日至28日,193個會員國齊聚紐約聯合國總部,參與聯合國武器貿易條約最後會議,希望能夠制定具約束力的國際條約,以規範全球高達700億美元的跨國常規武器貿易被利用在任何侵犯人權的事情上。其中,常規武器指的是軍艦、戰車、攻擊直升機及手機步槍等。

此項限制全球武器貿易的國際條約草案,因為朝鮮、敘利亞及伊朗的反對,未能通過。根據規定,此項條約必須經過聯合國全部193個會員國同意才能通過。

朝鮮、敘利亞及伊朗反對的理由是,該條約有諸多缺點,缺乏禁止向反叛分子出售武器的條款,草案應該明確規定禁止出口武器給恐怖分子和非國家團體。

英國首席談判代表亞當遜(Joanne Adamson)表示,這不是失敗只是延遲的成功,同時讚許這是一份良善且強大的條約。

人權機構「國際特赦」批評,朝鮮、敘利亞及伊朗3個國家都存在使用武器踐踏人權的暴行。人道組織樂施會(Oxfam)武器管制專家麥唐納(Anna Macdonald)則表示,聯合國的共識決策程序存有嚴重缺陷,這次的協商失敗再次顯現其效果不彰,並指出條約規範過於狹隘,現在需要的是涵蓋所有常規武器的條約,而不只是其中一部分。

這是過去8個月以來全球武器貿易條約第2次遭到否決。在長期的國際武器貿易協商下,武器最大出口國美國在過去也曾表示反對、中國、以色列及俄羅斯都曾投下棄權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