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傳媒公司今(28)天公告表示,有關出售該集團台灣印刷及電視業務而構成的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已接獲買賣協議買方口頭通知將不會延展最後截止日期。亦即是正式宣布原先辜王蔡三買家的交易破局。

聲明同時也澄清,黎智英要求台灣業務於2013年度賺取新台幣13億元目標等語,只是回應記者的個人信念,但確定的是,目前並無計劃就「台灣蘋果」業務再進行裁員,僅考慮停刊其中一本雜誌:「台灣 ME!」。

公告指出,該買賣協議各自之最後截止日期屆滿後,該公司將重新評估其於台灣的印刷及電視業務之前景。目前該公司將繼續經營其台灣印刷業務並無意就出售台灣印刷業務進行初步討論。

至於該公司之台灣電視業務包括其業務可行性將再作考慮,亦可能繼續找尋機會出售台灣電視業務。聲明指出,如果需要,該公司將另行發出公告。

董事會認為買賣協議各自之最後截止日期屆滿,將不會對本集團整體之營運及財務狀況帶來任何重大不利影響。

公告也表示,公司董事會獲悉若干媒體報導該公司主席黎智英要求台灣業務於2013年度要賺取新台幣13億元及有信心台灣業務可以達到此獲利目標,而「爽報」亦可將於二零一三年六月不再虧蝕等說法。

但黎智英向公司確認,該等陳述只是回應記者提問及出自其企業家的信念,而該等陳述不以任何方式代表或表示該目標將會或不會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