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所得強制規定合併計稅遭大法官認定違反憲法平等原則,行政院因此打算修改所得稅法,未來夫妻所得可以分開計稅。台灣團結聯盟立法委員許忠信今(21)日卻質疑,稅法修正通過後,有錢人就可以利用分開計稅的漏洞,把非薪資所得轉移給另一半避稅,等於變相鼓勵逃漏稅。他表示自己已提修法,讓夫妻分開計稅擴大至勤勞所得,以防止不當財產移轉。

報稅季即將來臨,行政院研擬《所得稅法》第15條條文修正草案,若修法通過未來將提供3種模式供民眾自行核算後,選擇最有利的方式來申報,其中一種讓夫妻所得通通可以分開計稅,但許忠信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擔心新的規定將成為富人逃漏稅的管道。

許忠信表示,大法官釋字第696號解釋,納稅義務人及配偶就非薪資所得合併計算所得淨額後,適用累計稅率的結果,稅負仍高於分別計算後合計稅負的情形,因而形成以婚姻關係的有無,作為稅捐負擔的差別待遇,違反憲法平等原則。

許忠信進一步解釋,由於該釋憲案的出爐,行政院日前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若修法通過未來將提供3種模式提供民眾自行核算後,選擇最有利的方式申報。

許忠信指出,在行政院草案中,除了現行「夫妻薪資所得合併計稅」、「夫妻薪資所得分開計稅,其餘所得合併計稅」,又新增「夫妻各類所得均分開計稅」,由納稅義務人從3種計算方式擇一適用。

許忠信說,初步估算國庫將因此1年減少新台幣165億元的稅收,且又以所得高者最受惠。他認為,第3種計算方式讓夫妻所得全部項目都可分開計算,可能造成富人逃漏稅。



許忠信強調,配偶間財產移轉乃免徵贈與稅,為防止不當財產移轉,僅宜擴大分開計算項目至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他說已提案修法,為達到賦稅公平、避免逃漏稅,夫妻薪資所得與執行業務所得應分開計算,其他所得項目則合併計算。



出席記者會的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蔡碧珍則表示,行政院版與許忠信提出修法草案之差異在於分開計稅的範圍不同,行政院版的計稅範圍大,許忠信版只有勤勞所得也就是薪資與執行業務所得分開計稅。

蔡碧珍指出,行政院版將於近日內送到立法院,至於未來要怎麼修正,符合立法者的制度選擇也能符合憲法的價值解釋,如果立委有不同意見,可以集思廣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