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今(12)日宣布,從3月29日起,國人將可赴比利時打工度假,每年有200個名額,只要是18至30歲都可以申請,但不得攜眷。

經過我國與比利時的協商,台比度假打工計畫已於3月6日由我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董國猷與比利時臺北辦事處處長魏孟嵐(Caroline Vermeulen)在布魯塞爾及臺北完成簽署,計畫將於3月29日起正式實施。

比利時是歐洲第4個(繼德國、英國及愛爾蘭)、全球第9國與台灣簽署類似協定的國家,而我國則是全球第4個(繼澳洲、紐西蘭及加拿大)與比利時簽署度假打工計畫的國家。該計畫實施後,我國與比利時每年將互相提供200個名額給對方18至30歲間的青年前往度假打工,2國青年可透過觀光、打工、從事志工或自費遊學等方式,赴對方國學習語言、深入瞭解當地文化、社會與生活,從而拓展國際視野。

到比利時打工的申請條件必須要在台設有戶籍的中華民國國民、來回機票和2500歐元(約9萬6000元台幣)的存款證明、良民證、保險和健康檢查。此外,簽證官還會進行簡易的語言測驗,參加者可從英文、法文、荷蘭文和德文中任選一種語言測試。

比利時位於西歐,居於法、德2國之間,面積逾3萬平方公里,略小於台灣,以荷語、法語、德語為官方語言。歷史上,比利時地處歐洲交通及文化的十字路口,不僅前往歐洲其他國家便利,亦融合歐洲各國風土民情,展現十足多元文化特色。此外,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更是歐盟(EU)及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等大型國際組織總部的所在地,使比利時具有舉足輕重的政治地位。

外交部提醒有意前往比利時度假打工的青年,遵守當地法律並且注意自身安全,行前務必多方瞭解及蒐集資料;旅途中亦隨時提高警覺,確保度假打工過程順利平安;倘遇急難事件,請速與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及外交部各相關駐外館處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