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長李鴻源今(8)日表示,如果立法院能在這個會期通過不在籍投票的立法、修法程序,可能的實施時間是今年底。至於不在籍投票是否來得及用在核四公投上,李鴻源說,如果要以訂專法方式耗費時間比較冗長,但如果只要修改公投法與選罷法,相對地,就會比較快。李鴻源同時也強調,不在籍投票目前只考慮「移轉投票」。

核四公投是否採不在籍投票的方式,朝野都持肯定的看法,但內政部則對其修法時程是否來得及有所疑慮。李鴻源今天在立法院開議前受訪時表示,行政院的立場一致,目前不在籍投票只考慮移轉投票的部分,不考慮通訊跟其他方式。

李鴻源進一步指出,如果要推不在籍投票,將有訂定專法、公民投票法、修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共3種做法,至於要採哪種立法、修法方式,行政院尊重立法院決議,內政部也會盡力配合。

李鴻源表示,原本不在籍投票主要是為了2016總統大選以及部分立委選舉,但如果要用在核四公投,就會面臨修法問題,至少需要5到6個月的時間,若在這個會期通過修法,今年底是比較合理實施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