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電視第5屆董事會再度難產,投票反對工會董事代表的審查委員黃世鑫今(24)日表示,封殺程宗明不代表反對產業民主,而是要排除不適任人士。他也表示,下次的審查,願意支持記名投票,如果最後委員會決定不記名,他也將在選票上簽上自己名字以示負責。

由民進黨推薦的公共電視董事審查委員黃世鑫和工會推薦的董事候選人程宗明,今天接受新頭殼「星期話題」訪談。對於外界質疑封殺工會推薦代表,不尊重工會自主一事,黃世鑫反駁指出,公共電視法第13條中,並沒有規定「員工」必須擔任董事的規定,程宗明如果僅因「員工身分」而就任董事,排擠了其他具備法定要件的人士,反而不利於真正的產業民主。他甚至質疑,2009年程宗明被提名時,根本是新聞局「欽定」的。

但主持人追問,公視法的確沒有規範員工董事,難道不能因為接受這種較進步的產業民主理念,而跟所謂的程宗明適任性做些妥協嗎?對此,黃世鑫表示,這個沒有妥協的問題。他認為,程宗明就任董事任內,爭議性相當大,不適宜繼續連任。

他強調,他堅決支持產業民主,但不能以產業民主之名、汙衊產業民主之實,對於工會提出的董事代表,仍然會謹慎的審查。

不過,主持人追問,如果程宗明被封殺的原因是因為,不要將第4屆董事爭議延續到第5屆,那麼黃世鑫也是公共電視第4屆監事,是否也不應該擔任第5屆董事的審查委員?對此,黃世鑫表示,外界有這樣的批評,他願意接受。但正因為他是第4屆監事,他更了解公視內部的爭議,更了解第4屆董事的不適任地方。

最後,主持人詢問黃世鑫,下次審查表決願意支持記名投票?或者,若審查委員不接受記名投票方式,願意在選票上簽名以示負責?黃世鑫則說,記名表決的確有在第1次審查時討論過,但在適法性上仍有問題,而且具名也可能有鄉愿的問題,不過,他願意具名投票,即使審查會沒通過記名表決,他也會在選票上簽名以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