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行政院堅持提名被交通委員會決議擋下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新委員汪用和,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及葉宜津今(14)日召開記者會批評,汪用和父親汪大華乃專門投資電信及新媒體的創投(北京信中利集團)在台設立從屬關係企業(新中國際)的董事長,與NCC主管之電信網路監理業務高度相關,嚴重利益衝突應完全迴避,政院不應堅持錯誤讓此一利益結構形成。

對於汪用和在1月10日所發新聞稿喊冤遭「惡質抹紅」,管碧玲指出,經濟部資料明白顯示,汪父擔任董事長的新中國際就是完全登記為「陸資」、資本直接來自北京,何需別人抹紅?

管碧玲強調,汪潮涌是否為叔公?與汪用和有無血緣關係?新中國際業務為何?這些都不重要,關鍵是「北京電信媒體創投-在台關係人-NCC委員」的利益輸送結構非常明確。

管碧玲強調,汪潮涌的北京信中利集團官網及新中國際官網(後者已於1月12日上午緊急關閉網站)都清楚寫著(信中利)「主投方向為「電信增值服務、信息技術開發和應用、新媒體等」,許多中國投資界資料也都一致以「在高科技、傳媒與電信服務領域共投資10多家公司」介紹汪潮涌。

管碧玲指出,信中利創辦人兼總裁汪潮涌以59.9%的控制性股權在台成立新中國際,自己擔任董事,讓汪父汪大中擔任董事長、汪用和妹妹汪用中擔任董事、汪用和先生周守訓擔任顧問,再由汪用和出任國家最高電信、網路、媒體的監理及政策主管機關NCC之委員,這麼明顯的利益結構,問題還不嚴重?

葉宜津也批評,汪用和上週發出的新聞稿除了模糊焦點,還自曝毫無專業。汪用和聲稱「管碧玲所稱汪超涌的創投公司,投資項目其中之一為電信事業,經查了解這家公司在中國大陸的電信投資僅為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網際網路服務業,如百度、搜狐網等),也不屬NCC業務範圍」。

對此,葉宜津痛批汪用和搞不清楚ISP的主管機關就是NCC,而百度、搜狐網是ICP(網際網路內容業者)而非ISP,汪用和也完全搞錯了,對NCC基本業務都無法掌握,還敢發新聞稿亂寫,豈有資格擔任NCC委員?

管碧玲表示,行政院長陳冲必須出面說明堅持提名汪用和的理由,也必須向社會清楚說明,從陳元玲到汪用和,為何2次NCC委員的提名,都一定會有一位與中國創投高度相關的提名委員?而且這次更嚴重,是直接投資電信及新媒體的北京創投,且是中資控股在台設立關係企業,並將由董事長女兒親自擔任NCC委員,此一利益輸送結構一旦形成,後果不堪設想,無論如何陳冲必須解釋清楚。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指控,汪用和父親汪大華擔任董事長的新中國際是陸資。圖:管碧玲辦公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