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民進黨立委鄭麗君提出的《住宅法》修正草案,期望將社會住宅照顧弱勢的比例由現行的10%提高至30%,此議案通過內政委員會初審,但上週五院會時遭藍營阻擋,未排進院會議程。為此,立委鄭麗君、陳節如今(14)日上午召開記者會,抨擊國民黨不該將內政委員會通過的議案,在院會封殺,形同「假改革」。

根據現行的《住宅法》第3條規定,社會住宅由政府或民間興辦,專供出租之用,並提供10%以上比例出租給特殊情形或身分者,而鄭麗君提案修正該法,將社會住宅保障弱勢的比例提高至30%。

鄭麗君、陳節如、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彭揚凱、老人福利聯盟專員林怡靜,以及身障者代表黃明榮等人,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鄭麗君表示,目前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國的社會住宅保障弱勢族群比例僅10%,如將我國的比例提高到30%,恐怕還是相當低,根據目前政府規劃的5處社會住宅,僅能提供1661戶居住,如提供10%給弱勢族群,也只能提供166戶,將10%提高到30%,也不過將供應量增加至498戶,她質疑,難道增加332戶有那麼困難嗎?

鄭麗君表示,原本該修法提案已獲得內政委員會通過初審,沒想到上週五送進院會時未被排進議案內,形同被否決,而目前立院4大政黨中,僅國民黨團未簽署朝野協商結論,她批評國民黨繼在院會阻擋《廣電三法》修法後,「又是一件假改革」。

身障者代表黃明榮表示,身障者租房子時常四處碰壁,且在外租屋很多條件都對身障者不友善,想租社會住宅卻需登記、等待,「要排到民國幾年?搞不好等到的時候我們都已經不在了」,他還無奈地說,「有時候想乾脆搬到涼亭去住算了」。

而老人福利聯盟專員林怡靜說,台北市與新北市的公營住宅,申請入住的年齡規範為20到45歲,年長夫妻或獨居老人完全被排除在外,違反社會住宅的本質,因此她呼籲國民黨立委也應參與修法,才能符合弱勢者對社會住宅的需求。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副召集人彭揚凱則指出,目前全國弱勢家庭且無自有住宅者達32萬戶,但目前政府正在推行或研議的社會住宅卻不足1萬戶,需求與供給量差距相當大,且現行住宅法規定應至少提供10%給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如按照現行法規訂定的比例,政府需興建320萬戶社會住宅,才能讓現今32萬戶的弱勢者都有房子住,恐造成資源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