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長蘇治芬被控收受璟美環保公司及長庚醫院雲林分院興建案賄款,最高法院今(10)日下午維持台南高分院見解,判決無罪確定。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在得知此消息後,在臉書上PO文指出,「我一方面為蘇縣長感到高興,一方面更對4年多來蘇縣長所承受包括濫權收押、濫刑起訴等種種無端冤錯感到不捨。」

蘇治芬被控涉及上述收賄案,於2008年11月間遭到收押,並曾以絕食11天的方式抗議司法不公;2008年11月14日雲林地檢署以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請求判刑15年及褫奪公權8年,但一審及二審皆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