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在7日的朝野協商中決議,要求國營事業績效獎金以1.2個月為上限。其中,第一銀行雖已民營化,但仍為泛官股行庫,政府仍為最大股東,而且董事席次佔多數,有決定權,勞動條件與福利也大多比照其他國營事業,為避免受到連帶影響,一銀工會今(9)日聲明指出,決定聲援其他國營事業工會,同時為己身福利著想,請會員積極向所在地的區域或不分區立委打電話陳情。

據了解,朝野協商是政黨間的協議,並非正式決議,所以1月7日的朝野協商必須獲立法院會決議通過才會正式生效。

一銀工會聲明指出,績效獎金為勞動條件的一部分,要修改必須經過勞資協商,立法院應該尊重工會,不應違反勞基法及國際勞動核心標準。其次,國營事業都有政策任務,績效不應只以利潤達成考量;政策造成的虧損,責任不應由員工承擔。第3,台灣勞工薪資過低,10多年來實質薪資不升反降,當務之急是提高基本工資、提高民間企業薪資,而非砍政府機關與國營事業員工的福利。

最後,一銀工會強調,立法院若執意通過,就是與工會為敵、與全國勞工與人民為敵,一銀工會將與各友會串連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