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正在審議《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動保團體要求設立「流浪動物專則」遭到國民黨立法委員丁守中反對,貓狗人共和國召集人黃泰山今(7)日在臉書發文轉述丁守中的說法稱:「我是要選市長的人,我不可能讓流浪動物納入動保法的」。丁守中稍晚否認這樣說過,「我沒這樣講過,我的意思是,就是因為要選市長,所以我考察過許多國家的作法,沒有國家容許流浪動物在街頭存在」。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週三(9日)將繼續審查《動保法》修正草案,動保團體希望納入「流浪動物專則」,明確規範捕捉的門檻避免濫捕、濫殺,並且要求將TNR(誘捕、絕育、釋放)明訂法條中,以絕育代替撲殺來有效減少流浪動物的數量。

黃泰山今天下午在臉書發文指出,丁守中在電話中對動保志工、政治大學美洲暨歐洲研究所副研究員盧倩儀表示,「先進國家不會容許流浪狗存在。抓了13年,之所以還有那麼多流浪狗,是因為公權力不彰,沒有徹底捕捉。流浪狗哪有什麼權力?有流浪狗就是要抓。我是要選市長的人,我不可能讓流浪動物納入動保法的。」

此篇發文隨即被網友熱烈轉貼,共有361個轉貼、269人按讚、121則留言,不少網友痛批丁守中的發言罔顧流浪動物權益,也有網友對曾在多個動保議題表示支持的丁守中會講這樣的話感到訝異,網友更貼出丁守中與心愛的狼犬的照片,質疑丁守中愛狗為何不支持《動保法》納入流浪動物?更有網友貼出丁守中國會辦公室的電話,要號召網友打電話遊說丁守中。

對此,丁守中則表示,自己絕對沒有講過「我是要選市長的人,不可能讓流浪動物納入《動保法》」這樣的話。他說自己和盧倩儀講了2、30分鐘電話,溝通對《動保法》修法的看法,他不知道為何自己講的話被如此渲染。

丁守中還原部分對話內容,他說,盧倩儀說:「你們是要選市長的人,怎麼能這樣對待流浪動物?」而他回答:「就是因為要選市長,所以我考察過許多國家的作法,沒有國家容許流浪動物在街頭存在」。

丁守中說自己也是動保人士,然而世界各國沒有將「流浪動物」納入法條中,流浪動物並不應該出現在街頭,所以捕捉是無可避免的,但應該給予被捕的流浪動物妥善的照顧。他也認為,因難以判斷流浪狗是否會咬人,所以不可能區分咬人的才捕捉,不咬人的就不捉。「流浪狗滿街跑,到時候咬了人誰負責?」

丁守中強調,流浪動物本來就不該存在,動物在人類的社會裡就應該受到照料,他希望動保人士除了愛心,更要有責任心,而不是去收容所把狗領出來再野放,製造社區衛生的髒亂,造成民眾不敢前往公園使用運動設施,學童家長時時擔心流浪狗攻擊。

至於是否會採取法律行動?丁守中語氣保留,他說自己和黃泰山是並肩作戰的夥伴,只是這次在修法上有些歧見,他對黃泰山在網路上的發言感到遺憾,但並不會有提告的動作,也希望網友能理性討論《動保法》修法,而不是用謾罵的方式激化社會的對立。

盧倩儀則表示,自己日前透過朋友轉達丁守中,希望他不要被農委會的錯誤資訊所蒙蔽,可能因為這樣,丁守中才主動致電跟她說明他對《動保法》修法的態度。不過她坦言,丁守中在電話中態度強硬,不斷舉自己家樓下流浪狗的例子,一直強調流浪動物不該有「專則」、不該有權利。

盧倩儀指出,公部門目前每天只能抓200隻狗,但這個速度遠遠趕不上流浪狗繁殖的速度,因此她只是希望丁守中能考慮一下不同的作法,讓「流浪動物專則」入法,改用TNR的方式來減緩流浪狗的繁殖,進而減少不需要的撲殺。

盧倩儀強調,「我是要選市長的人」是丁守中自己講的,而且對話過程中說了不只一次,他不斷強調「我是要選市長的人,我要對選民有交代,因此不可能容許流浪動物滿街跑」。盧倩儀認為,「流浪動物專則」只是階段性措施,她並不反對捕捉高危險性的流浪狗,但是一定要透過TNR才能有效控制數量,「我不是愛心人士,我只是希望問題能夠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