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大學教授涉及以假發票核銷經費案,今(7)日將22名教職人員、2名廠商列為被告。北檢指出,部分遭起訴之教職人員於偵訊時,更自爆以假發票核銷研究經費,用於購買電視等3C商品自用,顯然並非教育部長蔣偉寧口中的「公款公用」。
台北市調處今天上午將台大、政大、臺師大等22名教職人員,以及2名廠商依貪污、偽造文書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隨即於下午將該24人列為被告,其中以台灣大學涉案的教職人員人數最多。
北檢表示,根據辦案人員說法,部分教授於偵訊時態度坦蕩,自爆將不實核銷的經費使用於採購電視等3C商品自用,與外界所推測的「公款公用」、「將錢用在學術用途」並不符合。
北檢指出,在清查扣案帳冊後,發現仍有超過300名教授疑似向廠商申請假發票,涉及申報不實,目前北檢也正擴大偵辦當中。